福清市2022年优秀教育人才专项招聘面试通知
福清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优秀教育人才专项招聘面试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福清市优秀教育人才面试考核时间原定于2022年4月16日现延期至2022年4月23日,后续工作将依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要求做相应调整,敬请各位考生关注、理解。
根据《福清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优秀教育人才专项招聘的通知》要求,现将面试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确认对象
已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网址:http://fjksbm.com/s/fqjy2103)或“福清市教育人才引进岗位报名二维码”初审,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相关材料到指定邮箱的应聘人员(教育人才引进对象、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福建省内公费师范生。
二、资格确认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2年4月20日(星期三)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00。
(二)地点:福清市教育局一层办事大厅(福清市音西街道音埔南68号)
参加资格确认的应聘人员原则上须本人于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现场参加资格确认,逾期不参加审核视为自动放弃。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随带材料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在报名平台“岗位报考/申诉”下的相应岗位打印);
2.本人身份证;
3.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含本科阶段);
4.境内学历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https://www.chsi.com.cn/xlcx/lscx/query.do)上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还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的学位证书的“学位证书查询系统”(http://www.chinadegrees.com.cn/)上查询认证;
5.就业推荐表(经高校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并附上期间课程成绩);
6.就业协议书(要求空白,完整份);
7.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8.普通话二级乙等证书(报考语文应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9.报到证;
10.入职承诺书。
以上材料第1、10项提供原件,第2-9项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按序号顺序叠放。
已就业应聘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或解聘的相关证明。
2022届毕业生报考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和所学专业等证明材料原件。
(二)应聘人员要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要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未参加资格确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资格确认现场谢绝家属入场陪同。
四、面试对象、时间、地点及形式范围
(一)面试对象:通过资格确认的应聘人员(面试人员名单于资格确认后第二天在“福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招考招聘公告”公布)。
(二)面试时间:2021年4月23日(星期六)上午8:30准时开始。请考生于面试当天上午7:30前到达考场,迟到15分钟后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得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三)面试地点:福清二中。
(四)面试形式范围
1.面试形式:编写教案30分钟,片段教学12分钟;其中教育人才引进岗位中需笔试的应聘人员,采用先面试再笔试方式,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含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笔试时间60分钟。
2.面试参考范围:高中阶段相应学科现行教材,其中福建省内公费师范生为小学相应学科现行教材。
3.中学音乐教师(钢琴专项)、中学体育教师(田径专项)需在片段教学过程中加试指定技能展示,面试时间为12分钟。
(五)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个别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人数,面试合格成绩为70分。未达面试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成绩
免笔试对象的面试成绩即聘用成绩。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对象的聘用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的综合成绩计算(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聘用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聘用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确定拟聘用人员时出现末位同分的,按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若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完全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依次递补。
考生面试成绩于考试结束的当天在“福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招考招聘公告”公布。
五、防疫要求
(一)做好防疫准备
1.所有到现场参加资格确认及面试的考生,须出示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经体温测试正常后方可进入现场。
2.省外考生应提前了解福州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福州市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考生;考试当天健康码为非绿码或体温≥37.3℃的考生;无法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的考生及其他经医务人员评估不能参加面试的对象。
4.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面试环节外,均须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5.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防控要求有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最新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递交《健康状况登记表》、《承诺书》。面试当天,请考生如实填写并提交《健康状况登记表》(见附件1)、《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三)落实健康管理措施。考生应对照《福州市出行防疫政策》,根据资格确认和面试考核时间,提早规划个人参加考试的行程,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携带考试用具。考生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黑色中性笔等考试用具。
(二)服从考场管理。考生须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具体要求见面试考生须知(见附件3)。
(三)阅读温馨提示。因疫情防控需要,请考生认真阅读考前温馨提示(见附件4)。
咨询电话:0591—85232540。
附件:1.健康状况登记表
2.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
3.面试考生须知
4.考前温馨提示
福清市教育局
2022年4月8日
原文链接:https://fjksbm.com/s/fqjy2203/news/7e05b930-9033-4140-818b-e369fb15af5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