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2022年上半年事业单位招聘
为做好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招聘工作,根据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关于宁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委办〔2011〕90号)和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2018〕133号)等文件精神,经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2年上半年福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批复》(宁人社批复〔2022〕23号)核准,现将2022年福安市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的毕业生(含2022届毕业生);经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的各类在职人员(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同意解聘、解除或调动证明,无面试的岗位在体检前提供)。
招考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上半年福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计划表中未注明经费性质的,均使用财政核拨编制。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1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年龄为“30、35周岁以下”的岗位,按此计算方法类推;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不得报名或取消聘用资格情形: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未满1年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三)具体条件
1.本次公开招聘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
2.面向地区为“宁德市”是指2022年4月11日(含11日)前常住户口在宁德市的报考人员,2020、2021、2022届宁德市生源毕业生及宁德市内院校2022届毕业生,均视为可报考“宁德市”的岗位人员。招考范围限在“福建省”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
3.2022届毕业生的岗位所需证书及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除上述情形外,原则上岗位所需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2年4月11日(含11日)。报考人员在报名截止日前通过考试但未取得相关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通过考试的结论,方可视为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书条件。计划表中规定的证书含所列以上各类证书。
4.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十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139号),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相应的岗位。
5.境内学历:报考人员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查询认证。
第二学士学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与对应本科专业相应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境外学历: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我省“双学位”“双专业”学历: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二、报名办法
采取网络报名,不缴费,每个报考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成功报考后,不得改报其它岗位。程序如下: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人员应在2022年4月6日上午9:00至4月11日17:00,登录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ingde.gov.cn/),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00像素,高度400像素,分辨率为350dpi左右,大小15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人员将无法及时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报名网络技术支持电话: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0593-2077115、2318009。
报名和政策咨询电话:福安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0593-8988550。
(二)资格初审。由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相应的网络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且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咨询电话: 0593-8988550。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成功后2个工作日之内登录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初审情况。
(四)申诉审核。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2022年4月8日9:00至4月12日17:00前,通过电话向福安市人社部门提出申诉。报考人员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诚信报考;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自行判断错误或提供信息不实,后果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虚假身份进行报名,扰乱网络报名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笔试安排
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对紧缺专业报名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需经用人单位申请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开考。
(一)笔试科目:公共题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由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内容包括数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判断推理能力和常识应用能力等部分,全部为客观性试题;专业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由人社部门和卫健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二)打印准考证: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4月21日至4月23日上午登录报名系统,在线填写《个人健康申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时间及地点:2022年4月23日(星期六)下午2:00-4:00。笔试地点设在福安市,具体考点见准考证。
考生必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有关用具进入考场。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根据考试情况确定。
(四)笔试加分
1.加分对象:符合政策文件要求的服务基层项目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可以享受笔试成绩加分。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笔试加分和“专门岗位”招考。报考“专门岗位”的人员,不再享受笔试加分优惠政策。
2.加分办理:符合笔试成绩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需在2022年4月21日至4月23日上午11:00前向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福安市棠兴路806号行政服务中心9楼918室)提交加分资格认定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报名序号、报考岗位及代码),办理笔试成绩加分确认手续,逾期责任自负。
(五)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22年5月6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核
笔试结束后,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历证明)和报名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福安市棠兴路806号行政服务中心9楼918室)进行资格复核,最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予以公示。
五、面试
公共题面试工作由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成绩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岗位计划数的3倍,在及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卫生专业技能考试岗位免于面试,如出现专业题笔试分数相同时,参加统一公共题面试。
考生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如果个别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聘用计划数、未形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面试评委临时组成,考前随机抽签上岗,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
考试成绩的计算。考生的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计。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相同时,再进行面试加试;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如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时按以上办法执行。
七、体检、考核和聘用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其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无面试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和人社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原则上由考生在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毕,因考生自身原因逾期所产生聘用方面的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向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资格复核、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进入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应在各环节规定时间内完成。
(二)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福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投诉监督电话:0593-8988937 (福安市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人员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考生本人动态“八闽健康码”(闽政通APP)和检测体温,入场过程中须佩戴口罩,“八闽健康码”为绿码者且体温正常者方可参加考试。考生存在《个人健康申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所列情形的,入场时应携带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
(五)本次公开招聘若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需调整时间安排,另行发布公告。
本公告由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2年上半年福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www.fjfa.gov.cn/zwgk/rsxx/gwyjsydwklxx/202203/t20220321_160551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