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附中福州学校2021年行政人员招聘9名
清华附中福州学校为清华附中与福州市人民政府合作创办的一所福州市属公办学校。学校位于福州市仓山区三环路连接魁浦大桥处东侧,福州新区三江口片区,学校教育用地约202亩,共享周边体育用地135亩,总建筑面积17.8万平方米,设立小学部、初中部和高中部。福州市教育局委托清华附中派出的管理团队对学校进行管理,清华附中管理团队力求把清华附中办学理念、管理模式、课程设置、学生培养、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办学特色和办学经验与福州教育的先进经验相结合,传承清华附中“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校训、“行胜于言”的校风,为福州人民提供优质的小学、初中、高中教育。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办学实际需要,清华附中福州学校公开招聘编内行政人员9名。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9名)
本次计划招聘编内行政人员9名。具体如下: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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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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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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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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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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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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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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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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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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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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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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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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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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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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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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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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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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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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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条件
计算机管理员、网络管理员:计算机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至2003年8月期间出生,下同),需管理学校专业化的网络和设备,有经验者优先。
档案管理员:档案学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中共党员优先,有经验者优先。
办公室干事: 管理学、汉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中共党员优先,有经验者优先。
人力资源干事:行政管理专业、人力资源管理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
项目管理员:工程类、管理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
校医:临床医学、医学技术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40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至2003年8月期间出生),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如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2022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在福州市教育局网站以及清华附中福州学校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9日-8月27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3.报名材料:
(1)清华附中福州学校2021年行政人员招聘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3)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码标识;
(4)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格证书;
(5)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
(6)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
(7)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或离职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4.报名流程
将报名材料发送到fzxxzhaopin@126.com,并将邮件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毕业院校(专业)”。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发送招聘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即视为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5.资格初审
由清华附中福州学校对报名情况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和简历筛选,资格初审通过者方可参加笔试。请务必保持电话、短信及邮箱畅通,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同一报考岗位的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
(三)考试办法
(1)笔试
①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②笔试内容:岗位专业知识考试,分值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按规定加分。
③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根据各岗位分为60分钟、90分钟、120分钟。
④成绩发布:在福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及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⑤加分政策:对符合招考条件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等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笔试成绩按省有关规定予以加分。
各岗位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书)、证明材料(由相应服务基层项目县级及以上人社等管理部门出具,须经主要负责人手写签名,注上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在笔试结束后第三个工作日办理审核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面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笔试人员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如末位笔试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
拟入围面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通过复审方可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要求的,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打印学信网毕业证书证明(带有二维码标示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5.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或离职证明原件(加盖公章),须在报名日期之前取得;
6.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面试
①面试方式:分为专业面试、心理测试及领导小组考核环节。专业面试及领导小组考核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未达面试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若个别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考人数,面试合格成绩定为70分。
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应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准时参考,准时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预录
心理测试成绩实行一票否决。面试成绩(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专业面试成绩*40%+领导小组考核成绩*60%。根据各岗位招聘数,按照面试合格人员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预录名单。
预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按领导小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领导小组考核成绩也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预录人选。
预录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不再递补。本轮招考过后仍未完成的岗位计划列入下一轮补充招考,相关公告另行发布。
(五)录用事项
预录人员应参加体检和考察。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岗位有关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考全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福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如没有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福州市教育局和福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上岗手续。
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招考工作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由清华附中组织专家对应聘者进行考核。
六、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88681610,联系人:周老师。
附件下载
附件1 清华附中福州学校2021年行政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2 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清华附中福州学校
2021年8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jyj.fuzhou.gov.cn/zz/zwgk/tzgg_47610/202108/t20210818_416473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