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一中初中部再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校长(团队)
经市政府同意,宁德一中拟于2021年秋季复办初中部,为加快教育人才引进工作,宁德市教育局现面向市内外公开招聘校长1名。
一、招聘岗位
宁德第一中学初中部(宁德市属学校)校长(含团队)。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中共党员,遵守宪法、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教育管理及教学业绩突出,公正廉洁、作风民主、团结合作;
2.第一学历本科及以上;副高及以上职称;地市级及以上名校长、骨干校长、名师或学科带头人;
3.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及以后出生。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级及以上名校长等,年龄放宽至50周岁,即1970年7月及以后出生);
4.1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历(计算到2021年7月),担任学校校长职务(正职校长)时间满3年,原则上有在两个以上学校担任校级领导经历。
5.个人征信无不良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30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邮箱:nd2915658@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应聘人员姓名,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电话:0593-2915658。
3.应聘人员向报名邮箱提交以下电子材料进行报名:
(1)下载填写《宁德市教育局2021年公开招聘校长报名表》;
(2)个人简历(1000字以内);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及在职学历)、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各层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4)担任学校正校级领导证明材料(含任命文件)扫描件;
(5)本人近5年(2015年以来,下同)获奖或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教育教学管理方面文章3篇,教学方面文章限报3篇)等材料原件扫描件。论文材料包括杂志封面、有期刊号的页面、封底。本人发表的论文,原则上需提供该论文的期刊查询及论文检索情况,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并打印检索页面;
(6)本人近5年开设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讲座、报告证明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7)本人近5年主持设区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课题,并通过成果鉴定或已结题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限报2篇);
(8)本人近5年在主管工作,特别是抓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限报3篇);
(9)本人近5年市级及以上其他荣誉证书原件扫描件。
4.有关要求:
(1)所有报名材料需准确命名,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上传至指定邮箱。
(2)应聘者必须完整、如实报送报名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综合考评及聘用资格。
(二)宁德市教育局将对报名人员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核结果将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报名人员,并在宁德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ningde.gov.cn/)公示应聘者名单。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招聘通过面试考核的形式进行,宁德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课程教学、教育政策、办学治校、师生管理、人际沟通、心理健康等能力要素实施面试。
(四)根据面试成绩排序,取得分80分以上前三位进入考核(如80分以上不足三人,按实际人数考核;无人达到80分以上,则停止招聘程序),重点考核政治表现、办学治校能力及成效、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及成效、任职经历资历、廉洁自律等方面。同时对应聘者报名材料进行复审,有关人员须在通知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宁德市教育局复审。复审后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
(五)宁德市教育局根据面试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任对象,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执行。体检合格后进行公示。由宁德市教育局组织用人单位宁德第一中学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相关待遇及义务
(一)编制体制内人员
1.办理调动、入编、聘用等手续;
2.按宁德市现行标准享受职称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及福利待遇;
3.市外引进的人员按照《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给予每月生活补助(副高2000元、正高4000元),享受三年;给予首套房购房补助(副高20万元、正高40万元),分五年发放;
4.工作期间可优先申请市级人才公寓,前2个聘期内根据每年考核情况,给予每年10万校长专项奖励经费。
(二)编制体制外人员
1.实行年薪制。市教育局负责制定校长年薪制绩效考评制度,聘用期间,根据每年考核情况发放,最高不超过60万元;
2.被聘用的校长,可自主组建管理团队。其他团队成员不超过2人,须符合“招聘条件”中第1、第5点条件要求,全职参与学校工作。除校长外,团队成员年薪总额不超过60万元,由校长主持分配;若团队成员只有1人,则年薪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市外引进的校长及其团队成员符合条件可申报“天湖人才”,确认后享受相应待遇。市外引进的市级名师名校长符合“天湖人才”三类的可连续3年享受每月4000元住房补助,引进的正高级职称人员符合“天湖人才”四类的可连续3年享受每月3000元住房补助,引进的副高级职称人员符合“天湖人才”五类的可连续3年享受每月2000元住房补助。
4.校长及其团队成员聘用期间可优先申请市级人才公寓。
5.保障用人权限。校长可向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提出本校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调整建议,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在合理合规的前提下予以支持。
(三)聘期管理
相关待遇按年度兑现。若出现解聘、未能续聘或辞职等情况,则停止享受住房、薪酬、人才待遇。校长实行目标管理。聘期一聘3年,第1年作为试用期,计入聘期。第1年试用期考核如学校管理、综治安全或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出现严重问题,则予以解聘;如3年综合成绩较前无明显提升则不予续聘。编制内人员解聘校长职务后,由宁德市教育局统筹按其专业技术职务安排教育教学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