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检察院招聘书记员面试通知
现将2021年福建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招聘计划调减表(详见附件2)
三、资格复查
进入面试考生应于2021年7月12日至7月15日工作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查,资格复查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资格复查需提供的材料为: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原件;
3.笔试准考证;
4.报名表;
5.毕业证原件(含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6.享受放宽专业、年龄条件的检察院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检察院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7.享受放宽条件的23个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所在检察院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居民户口簿或高中毕业证等有关证明原件;
8.已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非法学大类专业报考人员,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复印件1份。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进入面试考生若无故未按招聘单位要求参加资格复查或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本次面试资格。
资格复查时考生应签订回避承诺书。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初定于2021年7月18日,具体时间以组织单位通知为准,面试总分100分。 调剂后进入面试人数仅有1人时仍可进行面试。实际参与面试人数等于招聘计划数情形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面试地点以面试组织单位通知为准,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职位面试地点以福建省院政治部通知为准。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综合测评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45%+速录技能测试成绩x35%+面试成绩x2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5.面试结束后,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各组织单位分别在相关网站公布(详见附件3)。
附件:
面试公告附件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
面试公告附件2:招聘计划调减表.xlsx
面试公告附件3:2021年福建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面试资格复查地点、联系方式以及公布信息网站.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