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明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入闱面试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福建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安排,现就入闱面试资格复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对象
入闱面试资格复查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如有疏漏,请及时联系三明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电话:0598-8223027。
二、复查时间
2021年5月1日至5月9日,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9日18时整。
因考生自行放弃或其他原因递补进行报考资格复查的考生由招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三、复查方式和要求
(一)复查方式
本次复查采取在线复查的方式。请入闱资格复查的考生按照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http://gwy.rst.fujian.gov.cn/)中《关于福建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在线复查的通知》有关要求,登录报名系统上传相关材料。
(二)其他要求
1.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9年、2020年、2021年应届毕业生,户口尚未转回我省的,须提供在省外高校就学前的家庭户口簿。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查时如还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需提供本人签字并加盖手印的书面承诺(模板见附件2)。
(1)境内学历。报考者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查询认证截图应与学历、学位证一并提交。
(2)境外学历。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3)我省“双学位”“双专业”学历。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的“双学位”“双专业”证书及在“学信网”“学位网”上的查询结果。
(4)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的,须提供符合招考职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基层工作经历证明。须提交社保缴交、缴税、工商执照、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明,未缴交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提供所在单位机关出具的具有2年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4.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报考者须在面试资格复查阶段提供同意报考证明,(1)服务期满的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同意报考的证明(模板见附件3);但是,录用后服务年限不满2年或未完成职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无效、取消考录资格;(2)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4。
5.报考专门职位证明材料。考生报考专门职位的,应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主管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大学生退役士兵还应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
6.其他职位所要求的材料。如中共党员、共青团员等政治面貌证明材料、职业资格证书等。
四、其他事项
1.因故自行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由其本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书写放弃声明(含个人基本情况、报考岗位及成绩排名、放弃原因等,落款必须亲笔签字并按手印),提交招录机关确认。
2.请入闱面试资格复查的考生及时关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有关信息,注意保持手机通讯畅通,个人联系方式有变动的,请务必及时主动将新的联系方式告知招录机关(具体联系方式见招考职位表)。
附件下载
附件3:关于同意在职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福建省录用公务员考试的证明.doc
附件2: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承诺书.doc
附件4:关于同意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参加福建省录用公务员考试的证明.doc
附件1:三明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入闱面试资格复查人员名单.xls
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