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在线复查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关于福建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在线复查的通知》,我市招录单位将对拟面试人选的面试资格进行在线复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查材料报送途径及时限要求
拟面试人选登录福建考录网个人页面,按要求上传有关材料的扫描件(照片)。资料上传时间截止到2021年5月10日(周一)中午12:00。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整上传资格复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资格。
二、需提交的材料
(一)身份证
正反两面均要上传。
(二)户口簿
招考范围为“本省”的,上传户口簿“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和“省级公安厅局印章页”的扫描件(照片)。
招考范围不限的,可以不上传。
(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1.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应上传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签章的就业推荐表,同时上传本人签名并加盖手印的《承诺书》,《承诺书》内容为:“若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能通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认证,本人将放弃录用资格”。
2.以辅修专业报考的考生须上传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历查询信息截图和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的学位查询认证信息截图。
福建省内高校毕业的“双学位”、“双专业”证书报考者,上传福建省政府网站的“便民服务”-“双学位双专业”查询情况截图。
3.持境外学历报考者,应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执(职)业资格证书
要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的,上传执(职)业资格证或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报告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五)专门职位有关材料
报考专门职位的,上传服务项目主管单位的考核合格材料(服务期满但尚未取得考核合格材料的,由所在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大学生退役士兵上传退出现役证和入伍通知书。
目前所在工作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的,还应上传有关未享受过政策优惠的证明或本人签名并加盖手印的《承诺书》,《承诺书》内容为:“本人×年×月×日到×××(现工作单位名称)工作,未享受×××(服务项目的具体名称)政策优惠。”
(六)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上传有关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如《录用审批表》《录用通知书》等)进行服务期审核,未满服务期限的,取消面试资格。
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上传规范格式的同意报考证明。
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交的,经招录单位同意,可说明理由并承诺最迟于考察前提交。
(七)工作经历证明
报考要求具有“2年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应上传劳动协议(合同),以及24个月或以上的所在单位社保缴交或工资发放记录证明(可分段累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可以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的相关内容等材料说明其基层工作经历。
(八)其它
在“其它”栏目上传招录单位要求的其它材料。要求“中共党员”或“民主党派”条件的,须上传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的证明。
附件:
3.关于同意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参加福建省录用公务员考试的证明.doc
·2.关于同意在职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福建省录用公务员考试的证明.doc
·1.厦门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资格复查人员名单.xls
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