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州市台江区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了全面推进社区治理和服务,充分发挥社区工作服务站服务功能,配齐、配强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按照《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社区办)<关于社区工作服务站规范化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榕委办发〔2013〕4号)、市民政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落细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措施的通知》、《中共台江区委办公室、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委社区办<台江区社区工作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办法(试行)>的通知》(台委办发〔2013〕50号)规定,本着公开、公平、便捷、高效的原则,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对99名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空缺职数进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人数
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非领导岗位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在职社区居委会成员、社区服务协管员。本次我区招聘的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总人数为99人,面向在职社区居委会成员、社区服务协管员招聘人数为22人,面向社会人员招聘人数为77人。本次聘用人员按各街道缺额数以定岗和择岗相结合形式分配到各街道社区工作服务站。
二、招聘对象条件
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对象分为三类,其条件分别为:
(一)报考的社会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户籍为福建省且在本市市区有固定住所;(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教育部学信网有备案可查询;(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35周岁以上女性报考人员须提供缴交养老保险相关证明,达到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时其养老保险缴交年限要达到或多于15年);(4)身体健康;(5)热爱社区工作,服从组织分配,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行为。
(二)报考的社区居委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经选举且现在职,年满18周岁,且女47周岁以下,男52周岁以下;(2)遵守法律、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3)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经街道、社区考核合格;(4)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报考的社区服务协管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年满18周岁,且女45周岁以下,男47周岁以下;(2)遵守法律、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3)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经街道、社区考核合格;(4)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年龄计算方式为:18周岁以上(2002年8月17日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5年8月17日以后出生);47周岁以下(1973年8月17日以后出生);52周岁以下(1968年8月17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报批、公示、择岗、聘用等程序统一组织实施。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9日至2020年8月24日(上午8:45-11:30,下午3:15-5:30,不含双休日)。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的社区居委会成员和社区服务协管员,到本人所在街道民政科报名;报考的社会人员到区民政局报名,地点:广达路349号大院B楼四层区民政局405室,联系电话:83284849。
因疫情防控需要,参加报名的考生需测量体温、出示八闽健康码后方可入场,且全程需佩戴口罩。
3、报名材料
报名者均须携带报名表2份(见附件1,报考者可自行下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证件彩照4张(4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其中2张照片自行粘贴报名表上,另外2张备用)。证明材料原件现场审验后退还报考人员,其他材料予以留底备案。
(1)社会报考人员,还需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者自行到学信网查询并打印),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报名时,若毕业证书尚未发放,应先提交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可放宽至择岗日前一天提交,逾期未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居住证明;年龄在35周岁以上女性报考人员的养老保险缴交证明。
(2)社区居委会成员报考人员,报名者的居委会成员当选资格、学历证明由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
(3)社区服务协管员报考人员,报名者还需携带与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或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证明、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
4、资格审查
社会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区民政局进行现场审核。社区居委会成员、社区服务协管员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由报考者所在街道进行现场审核。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考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现场提交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号码无人接听或无法联系的考生,则视为自动放弃。
5、准考证领取(2020年8月27日-8月28日)
社会报考人员统一到区民政局领取,社区居委会成员、社区服务协管员报考人员到所在街道领取。
面向社区居委会成员、社区服务协管员招聘报考人数和招聘职数比例达到1.5∶1开考,面向社会人员的招聘报考人数和招聘职数比例达到2∶1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对岗位的招聘人数或比例要求进行调整。
(二)笔试:2020年9月1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试卷全部为客观化试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涂答。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在笔试当日需测量体温、出示八闽健康码后方可入场,且考试全程需佩戴口罩。
笔试成绩可于2020年9月3日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三)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根据招聘职数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直接确定。若2名以上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时,按以下顺序依次优先聘用。①中共党员、②有立功受奖的复退军人、③社会工作师、④助理社会工作师、⑤户籍在台江区且常住在台江区、⑥户籍在台江区且居住在五城区、⑦户籍在福州市且居住在五城区。若所有条件仍都相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聘用办法。上述人员的相关资质佐证材料由本人提供。
拟聘用人员名单于2020年9月3日-9月9日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同时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经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监督电话:83284849(正常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报市社区办备案。
四、定岗及择岗
本次聘为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采取定岗和择岗相结合形式确定其所服务的街道,由街道统一分配到社区,择岗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期待遇
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街道办事处与区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再由区劳务派遣公司与专职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在福州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面向社会招聘的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内报酬标准为转正后的80%。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报酬标准详见《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社区办)<关于社区工作服务站规范化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榕委办发〔2013〕4号)中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报酬待遇的相关规定。同时,按照《台江区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绩效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台委办发[2015]6号)的规定,对专职工作人员实行绩效管理。
面向社会新聘用的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达到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时退出岗位,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招聘解释权属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台江区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2:台江区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招聘考试参考书目
台江区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1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台江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2020年参考书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