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福州市属学校教师招考省统一笔试岗位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审核等有关事项的预告
福州市教育局拟于本周通过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2020年福州市属学校教师招考省统一笔试岗位笔试成绩、面试资格审核等有关事项,请有关应聘人员留意并相互转告。为方便应聘人员,现将市属学校岗位面试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等事项预告如下,请有关应聘人员早做准备。
一、参加面试资格审核所须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2020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可在网络报名系统中打印,本人签名)各1份。
2.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报到证。
① 就业协议书。要求份数完整,每张封面写上本人姓名、毕业院校及专业。
② 就业推荐表。要求经毕业高校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并附上学习期间课程成绩表。
③ 报到证。要求是未经用人单位签章。报到证因档案寄存关系确认,而非就业原因被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或人才服务中介机构签章的,需由签章单位出具相应证明。应届毕业生高校尚未发给报到证的,允许正式报到时提供。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
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现在学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允许正式报到时提供;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教师资格证。应届本、专科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允许正式报到起一年内取得。往届本、专科毕业生需提供已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研究生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但要求正式报到起一年内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4.普通话证书
应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应聘人员须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应届毕业生允许正式报到起一年内取得。往届毕业生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普通话证书。
5.多学历层次的应聘人员按低学历报考的,须提供各学历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最高学历层次尚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6. 最高学历层次为大专的省外高校应届师范毕业生须提供经所在高校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的《师范专业毕业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符合招考公告规定条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未满的应聘人员还应提供派出单位同意报考函原件。
8.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9. 部分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招考公告附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后带有“(某某学科或方向)”的),须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经毕业高校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已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10. 除以上条款相关规定外,各岗位要求提供的所有证件(书)、证明材料等均须于2020年3月22日(含)前取得。请应聘人员务必留意应提交的证件(书)、证明材料的落款时间。
二、视同面试资格审核通过的对象
面试资格审核对象若在网络报名前已按公告要求在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可视为面试资格审核已通过,不用再次参加面试审核。此类应聘人员主要是:留学回国人员、港澳地区学习人员、《2020年福州市属学校招考教师及工作人员公告》附表17-20、28至35号岗位的应聘人员、25-27号岗位的非应届应聘人员、已签订聘用合同现在市属学校担任编外合同教师的人员、福州市引进行政挂职类博士随迁配偶等。以上岗位中若有要求允许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经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函(在编人员单位同意报考函还需主管部门同意)的,应聘人员还须在本次面试审核时间内提交《同意报考函》,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后续发布的2020年福州市属学校教师招考省统一笔试岗位笔试成绩、面试资格审核等有关事项。由于面试资格审核时间较紧,请进入面试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人员须经体温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带好口罩,出示健康码,并按要求保持安全间隔。
专此预告。
福州市教育局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