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宁德市公安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招聘岗位及数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100名(其中男性80名,女性20名)。主要承担协助交通警察从事外勤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工作。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三、招聘条件
(一)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拥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服从公安局管理及工作安排。
(二)宁德市户籍,年龄18至35周岁(即在1985年7月3日至2002年7月3日期间出生)。
(三)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20年7月3日前取得。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和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的人员。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受到党政记处分、开除军籍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家族精神病史的;
7、有纹身、残疾、明显疤痕、传染性疾病、吸毒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6日-2020年7月21日
2、报名地点:宁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综合楼六楼
联系电话:0593-2998103
3、报名资料: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系退役士兵的应提供义务兵退役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2张。
(二)笔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时间为90分钟。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岗位计划数的2倍,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考生。
(三)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了解个人、家庭及履职素质等基本情况。重点考察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和责任心情况(面试成绩100分,低于7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以问答形式进行,由主考官提问2至3道必答题。
(四)体能测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五)体检、政审
1、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1:1比例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以下简称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初步聘用人选参加体检。
2、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半年内有效,若有人放弃录用或辞职,可从未录用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体检合格人员到市局政治部人事处领取《宁德市公安局政审表》,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政审并开具《无刑事犯罪证明》。
(六)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七)岗前培训:新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岗前业务培训及军训。
五、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月均4000-4500元左右,含单位应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
六、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纪律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二)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和体能检测过程中作弊者;
(三)有其它违纪情形者。
七、其他事项
(一)参加笔试、面试和体能检测时,应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视为弃权。
(二)进入体检、考察、聘用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放弃的,3年内不得参加宁德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
(三)工作地点:宁德市区。
(四)食宿自行解决。
(五)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手机通讯畅通。
(六)未被聘用的,材料不退回。
宁德市公安局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