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仓山区城市管理局编外人员招聘简章
福州市仓山区城市管理局系仓山区政府直属机关单位。因单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7名编外人员,现委托福州市仓山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按照福州市仓山区编外人员管理规定,开展仓山区城市管理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工作。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7名,其中垃圾分类岗位7名,条件要求如下:
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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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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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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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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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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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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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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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垃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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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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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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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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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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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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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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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位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大局意识强,遵纪守法,热爱环卫事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
2.年龄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
3.熟练掌握各类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文字功底,熟悉各类公文写作;
4.沟通协调能力好,服务意识强,服从单位岗位分工,能独立完成分配的工作;
5.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招聘;
(二)有以下专长或工作经验者优先
1.有财务经验者;
2.有新闻宣传、媒体影视等工作经验或平面设计、美术设计专长者;
3.有机关企事业单位行政、文秘工作经验者;
4.有计算机专长者;
5.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
6.有环卫或者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经验者。
二、管理模式:
编外人员日常工作和安全管理由仓山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福州市仓山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两年一签,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人员薪酬:
人员待遇按照仓山区编外聘用人员统一标准执行
1、人员薪资:2350元/月(按照仓山区编外聘用人员统一标准执行)。
2、所聘用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3、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原则按照仓山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加班时间以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四、报名时间:2019年9月20日至9月26日
五、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报考单位-岗位-姓名”,并以“报考单位-岗位-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至指定邮箱csqbwzp@163.com。报名材料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材料不清晰、不齐全或报名表填写不完整则视为审核不通过。
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各岗位报名资格条件,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各项信息,并对提交的材料及填写的各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六、报名材料:
1.仓山区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登记表电子版;
2.本人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原件拍照图片或扫描件;
3.应届生可提供学校开具的《就业推荐表》或相关就业证明代替毕业证书相关材料。
七、面试考核工作:
仓山区就业管理中心对应聘报名人员资料进行收件、初审后,交由用人单位审核确定面试或考核名单,并根据面试或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将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在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公示5天,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予以录用。
八、其他事项:
岗位工作、面试和聘用查询电话:0591-83483101,联系人:郑女士(仓山区城市管理局)。
报名咨询电话:0591-83442530,联系人:郑女士(仓山区就业管理中心)。
附件:仓山区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登记表
福州市仓山区城市管理局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