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专项招聘教师方案
因工作需要,2019年我校拟专项招聘小学教师2名,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小学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踏实、敬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 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4. 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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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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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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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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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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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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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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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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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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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类、中国语言文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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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届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或2019届福建省公费师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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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有普通话测试等级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2.持有小(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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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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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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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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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类、数学类、统计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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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有普通话测试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2.持有小(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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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fjrs.gov.cn/)、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网站(http://aps.fjnu.edu.cn/)和福建师范大学人才招聘信息平台(http://zp.fjnu.edu.cn/)等网站公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在福州市教育局举办“2019届公费师范生专场双选会”上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地点请密切关注福州市教育局(http://jyj.fuzhou.gov.cn/)和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网站(http://aps.fjnu.edu.cn/)。
(一)报名
应聘人员须准时参加,于现场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
2.一寸免冠彩色近照3张;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入学时签订的《培养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所在高校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并附上大学期间的学业成绩);
6.就业协议书原件。
(二) 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与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面试。应聘者应如实提交上述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五、考试
1.根据闽人发[2006] 11号和闽教师[2018]9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本次考试主要考察政治素养、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网站(http://aps.fjnu.edu.cn/),并确保通讯畅通。
3.本次考试分为片断教学和面试两部分,片断教学、面试和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按片段教学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综合成绩合格线为70分。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纳入事业专业技术岗位编制,按国家规定享受学校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不提供住房。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从报到之日起算。
九、其他事项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3.应聘者参加考试往返交通费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4.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及福建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7115(福建师范大学),0591—63331810(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5.学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渡岭下路25号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591—63331815
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