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闽侯县公开选聘50名“一懂两爱” 村务工作者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一步优化村级干部队伍结构,提升整体素质,根据福州市委“五个一千”人才行动计划,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公开选聘“一懂两爱”(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村务工作者50名,其中专职村务工作者45名,兼职村务工作者5名。现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18周岁以上(年龄计算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报考专职村务工作者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应为闽侯籍或户籍在闽侯的;
(六)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其他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问题的;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报考的人员。
专职村务工作者选聘对象:应往届高校毕业生(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复员、退伍军人(45周岁以下,在部队期间受过立功嘉奖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县乡临聘人员(45周岁以下,于县直部门或乡镇(街道)工作满1年及以上,时间计算至2018年8月1日)。
兼职村务工作者选聘对象:自主择业军转干部(55周岁及以下)、实用型农业技术人员和农业技能人才(65周岁及以下)、省市县退休老干部或教师(65周岁及以下)、挂职期满的省市下派干部(60周岁及以下)、有志于振兴乡村的乡贤能人(年龄不限)、“扶贫”知识青年(45周岁及以下)、“秦玥飞”式有情怀的人才(年龄不限)。
二、选聘名额、选聘岗位
各乡镇(街道)选聘名额及选聘岗位如下:
(一)专职岗位
1.青口镇5名,其中宏一村、坊口村、梅岭村、东台村、付竹村各1名;
2.甘蔗街道5名,其中洽浦村、昙石村、长江村、双池村、南山村各1名;
3.南通镇4名,其中方庄村、上洲村、泽苗村、古城村各1名;
4.上街镇4名,其中岐头村、厚美村、侯官村、岐安村各1名;
5.荆溪镇4名,其中关西村、六墩(垱)村、桃田村、关中村各1名;
6.祥谦镇4名,其中澜澄村、泮洋村、琯前村、岐尾村各1名;
7.竹岐乡3名,其中罗洋村、溪南村、半岭村各1名;
8.鸿尾乡3名,其中溪源村、南下村、里头村各1名;
9.白沙镇3名,其中上岐村、联坑村、洋石村各1名;
10.尚干镇2名,其中东升村、洋中村各1名;
11.洋里乡2名,其中洋头村、林洋村各1名;
12.大湖乡2名,其中兰田村、碾坑村各1名;
13.廷坪乡2名,其中洪山村、盘岭村各1名;
14.小箬乡2名,其中西村村、福田村各1名。
(二)兼职岗位
选聘兼职村务工作者5名,具体岗位设置由闽侯县公开选聘“一懂两爱”村务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情况及各乡镇(街道)实际需求统筹安排。
三、报考程序
(一)专职村务工作者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公开选聘工作,经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择优聘用。具体流程如下:
1.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9月5日-9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闽侯县利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地址:闽侯县街心路189号。
报名方式:现场公开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对象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军人相关证明材料、《闽侯县“一懂两爱”村务工作者报名表》、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相片5张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到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证件需提供原件、复印件)。报考对象为临聘人员的,需提供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与同意报名证明。
报名人数与选聘岗位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低于3:1的取消相应选聘岗位。
2.资格审查
县公开选聘“一懂两爱”村务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纪委监委、组织、综治、人社、教育、公安、卫计等部门与乡镇(街道)党(工)委联合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在闽侯县政府网上公布。报名者应严格按选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理论知识和能力,包括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笔试时间、地点将在准考证上注明,准考证发放时间、地点见闽侯县政府网。
笔试成绩在闽侯县政府网上公布。
4.体检与考察
笔试成绩按报名岗位进行排名,每个选聘岗位最高分者确定为体检人选,如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则进行笔试加试。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社局、相关乡镇(街道)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考察。
5.公示
通过考察的对象,经县公开选聘“一懂两爱”村务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选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在闽侯县政府网、闽侯县政务公开栏、乡音社、遇见闽侯、首邑先锋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予以聘用。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以及公示期间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产生的名额空缺从本岗位报名对象中按成绩高低顺序递补。若本岗位无递补人员,产生的名额空缺从本乡镇(街道)服从岗位调剂的报名对象中,按成绩高低顺序进行调剂。
(二)兼职村务工作者
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同专职村务工作者。岗位报名者与选聘岗位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1,无需参加笔试。
兼职岗位报名者提交相关材料后,经资格审查,由县公开选聘“一懂两爱”村务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考核了解,择优聘用,统筹安排。
四、聘用方式和服务期限
专职村务工作者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由所在乡镇(街道)与闽侯县利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协议,再由闽侯县利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一懂两爱”村务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
服务期限为3年,实行首聘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
五、报酬待遇
(一)经济待遇
专职村务工作者参照《中共闽侯县委办公室 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侯县县直部门、乡镇(街道)临时聘用人员招聘、管理办法>的通知》(侯委办〔2017〕117号)专业技术岗位临聘人员的工资标准,增加一定的驻村补贴,大专毕业生3400元/月,本科毕业生3600元/月,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年终按考核等次给予1-3个月不等的综合性奖励。兼职村务工作者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
(二)政治待遇
1.三年服务期满后,对表现良好并且愿意继续选聘的,经组织考察审批,实行三年续聘,工资待遇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2.对三次年度考核优秀,且符合有关报考条件的村务工作者,在招考、聘用时,予以优先考虑。
3.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作为村“两委”后备人选,进行重点培养,结合选优配强村干部队伍适时调整进村级领导班子,党员的可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党建工作指导员等,非党员的可担任村主任助理或顾问;优先推选为闽侯县“两代表、一委员”或县“优秀人才”,颁发荣誉证书,并纳入县委、县政府重点关心、关爱的对象。
(三)生活待遇
由所在乡镇(街道)统筹安排。
六、考核管理
专职村务工作者实行坐班制,实行专职专用。聘用期间必须驻村工作,具体负责做好所在村的各项党务村务工作。原则上不予借调、兼职从事其他行业和工作。
乡镇(街道)党(工)委每年组织对村务工作者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实际工作成绩。对村务工作者考核,坚持考勤与考绩、年度考核与期满考核、村民测评与村干部评议相结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并纳入重点关心关爱的人才队伍;聘用期内年度考核有一次被评为“不合格”或两次被评为“基本合格”的,经乡镇(街道)党(工)委研究,报经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按照解除劳务合同相关程序予以解聘。
七、纪律监督
公开选聘工作坚持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纪委监委监督下,严肃工作纪律,严格保密工作,执行回避制度;选聘工作各个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违反纪律行为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公开选聘咨询电话:22078872(闽侯县委组织部人才科);举报电话:12380(闽侯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教育管理科)。
闽侯县公开选聘“一懂两爱”村务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