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通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泉州医高专)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
特别说明:本次引聘实行“长期接受报名,不定期组织考核”方式,即在2018年8月31日前长期接受应聘者报名,学校不定期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直接考核。
本次聘用人员按《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办法》(附件4)相应引进对象条件类别享受学校支付的安家费、购房补助费、科研启动费,相关优惠待遇如有调整,学校将及时补充通告。另外,学校将协助引聘人才申报泉州市“人才港湾计划”高层次人才认定,如入选可享受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待遇。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引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引聘4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18年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引进紧缺急需高职称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2018年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引进紧缺急需博士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和《2018年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引进非紧缺急需博士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3)。
岗位备注为“聘为临床型教师”的工作人员入职后,由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进行日常管理,由学校和附属人民医院共同按“双师型”教师进行培养。在完成临床型教师的教学、科研、临床工作量后,学校按国家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支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可享受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所在科室绩效奖金。博士研究生岗位要合理安排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引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或免于)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18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条件要求
1.岗位最高年龄要求为35或40周岁的,即须在1982年4月19日或1977年4月19日后出生。
2.高职称工作人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博士研究生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3.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4.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报考人员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5.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6.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学位)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博士研究生工作人员岗位报考人员所要求专业的学历(位)层次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高职称工作人员岗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和学位条件两者之间需一致。
7. 每名报考人员限定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被聘用后须与泉州医高专签订五年以上的聘用协议书。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5)一式一份,提供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相片1张粘贴在报名表上,并提供身份证、高中毕业后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如研究方向证明)以及主要学术水平、业绩成果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未正式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就业报到证的2018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须提交材料按如下顺序装订:(1)报名登记表;(2)身份证复印件;(3)高中以后各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按序叠放;(4)2018届毕业生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复印件;(5)已毕业未就业人员的报到证复印件;(6)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如研究方向、工作经历证明)以及主要学术水平、业绩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报名地点: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号图书信息中心10楼);咨询电话:0595-22136660,联系人:张老师。
报名时间:2018年4月20日至2018年8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双休日除外)。
2.信函报名
报考人员按照现场报名要求将材料(复印件)邮寄到“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号“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邮编362000)。收件联系电话:0595-22136660,收件联系人:张老师。
信函报名时间:2018年4月20日至2018年8月31日(以收件邮戳为准)。
(二)资格审查
泉州医高专人事处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不定时将资格初审合格准予参加直接考核的名单在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qzmc.edu.cn/)公布。信函报考人员须于直接考核前一天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我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报考人员应认真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四、考核
(一)直接考核办法
采取直接考核办法,根据岗位性质采取谈话方式对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科研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考核成绩于直接考核结束后在泉州医高专网站发布。
(二)直接考核时间
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根据引聘计划数,每场考核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我校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标准执行,其中身高需符合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参加体检人员应按通知时间准时参加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学校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应于考察时提供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三)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需配合泉州医高专做好档案调转及审查工作,档案审查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拟聘用人选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泉州医高专按有关规定与报考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享受国家事业单位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结果面向社会公示。
(二)直接考核及体检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三)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22136691。
(四)本次公开引聘的相关信息主要通过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qzmc.edu.cn/)向社会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查看有关招考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报考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通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通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六)本通告招聘岗位人数公开引聘完成后,相应岗位不再接受报名,学校将不定时在学校网站进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学校网站。
(七)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2018年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引进紧缺急需高职称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
附件2:2018年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引进紧缺急需博士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
附件3:2018年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引进博士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
附件4:《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办法》.doc
附件5:报名登记表.doc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