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平公安局延平分局招聘256名辅警
延平分局面向社会招聘辅警,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延平分局警务辅助人员256名,其中勤务辅警206名(限男性)、文职辅警50名(男性20人,女性30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 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 勤务辅警要求高中以上学历;文职辅警要求大专以上学历。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南平市户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9年4月5日至1982年4月5日期间出生)。目前在延平分局协警岗位上工作的可以放宽年限,每工作满1周年可以折抵一年,且最大年限不超过40周岁。
6、退伍军人优先,学历不限。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①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②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③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④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⑤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⑥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⑦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6日至4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①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政工科(滨江中路491号),联系电话:8820385②报各乡镇岗位的人员可到相应派出所报名。
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到延平公安公众服务网(http://gaj.ypzf.gov.cn进入公众服务网后,点击“公示公告”栏目中的“更多”按钮,右侧菜单栏中“信息公开”栏目)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
现场报名时报考者应提供:①报名表(粘贴近期2寸白底免冠彩照)。②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③目前已在辅警岗位的人员应提供需折抵年限内每年每月工资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由单位领导签字)。④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对报名者进行登记、审查,并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并电话通知其参加体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进入之后环节。
(三)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参加测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 体检与政审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予以政审。
(五) 聘用
体检、政审都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解除,凭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作职责与工资待遇
(一)工作职责
1、 文职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人民警察从事行政管理、技术支持、警务保障等工作;
2、勤务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
(二)人员身份及工资待遇
1、人员身份:辅警人员身份为编外合同聘用制人员。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分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被聘用人员岗位由延平分局根据需要统一安排确定。报考人员必须服从安排,不服从者不予以聘用。
2、工资及福利待遇。月薪30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按劳务派遣有关规定,根据不同岗位确定工资标准及相关福利待遇。
五、其他
此次招聘将在延平公安公众服务网(http://gaj.ypzf.gov.cn)中予以公示。
本次未尽事宜由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