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泉州石狮827事业单位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2016年福建事业单位827联考面试培训课程安排
》》》2016年福建827事业单位面试资格复审公告汇总
》》》8*27事业单位笔试成绩查询入口
根据《2016年石狮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相关要求及考生笔试结果,现决定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名单详见《2016年石狮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考生名单》(见附件)。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卷面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资格复审地点
(一)报考招聘单位代码为0101至0121的事业单位的考生,请到中共石狮市委组织部党群机关干部管理股(石狮市八七路公务大厦1420室)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595-88720701。
(二)报考事业单位招聘单位代码为0222至0246、0347至0351的事业单位的考生,请到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石狮市八七路公务大厦2109室)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595-88718084。
三、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9月22日(星期四)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此次资格审查要求本人亲自到场,不接收他人代交材料审查。逾期未前来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考生如果想提前进行资格审查可先打电话和工作人员联系。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资格审查表》(格式附后)1份。
考生自行用A4纸打印,超过一页请自己调整字体格式。表格中照片栏必须贴上1寸近期照片(可以贴电子相片一起打印,黑白、彩色都可以)。
2.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考生需复印户口簿户主页和考生页;只能提供户口簿单页的,该页需有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印章;如特殊原因无法提供户口簿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如因办理人事代理,报到证寄存人才服务机构的,需提供报到证复印件、现工作单位及人才服务中心同意报考证明(格式附后);如已就业的人员,属国家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应提供所任职且具有人事决定权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格式附后)。在职工作者如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应书面承诺“最迟应于考察前2天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格式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