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平潭公务员面试资格复核通知
请报考平潭综合实验区的考生(名单附后)按以下要求准时报到,参加面试前的资格复核:
一、报到的时间、地点
5月31日(周二)下午14:30,平潭综合实验区教师进修校一楼多媒体教室(平潭广电局对面)。
二、通知考生需携带的证件材料
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准考证原件。
⒉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如为专升本,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均应携带;如为研究生,应携带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如证书还未取得,可先提供校方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⒊职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职位若要求为中共党员的,请出具党组织关系所在部门开具的党员证明。
⒋如为中、小学教师,应携带县(市、区)教育局的同意报考证明(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
如为在职党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在职公务员携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
如为服务基层项目的毕业生,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的大学生村官或为大学生村官转为选调生的,需提供省委组织部的同意报考证明。
⒌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合同、工资证明等)。
三、其他说明
拟进入面试的考生如无法按时参加资格复核且未进行说明报备的,视为放弃本次面试资格。
放弃本次面试资格的,需在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上写弃权声明,并于5月31日上午下班前传真至0591-24399129,逾期未提交弃权声明的将列入诚信黑名单,并提交省公务员局,禁考3年。
四、参加资格复核考生名单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