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人员分街道和岗位报考录取。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心社区工作,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35周岁以下,现役军人配偶年龄放宽至38周岁,现任社区“两委”成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
3.报考岗位1和岗位3的须为湖里区户籍,报考岗位2的须为厦门市户籍。
4.报考岗位1的须为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岗位2的须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岗位3的须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报考岗位3的须为部队复退军人,主要从事社区综治、应急、维稳等工作。
不得报名情形:
1.现役军人;
2.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
3.正在接受党纪政纪和依法立案调查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受聘报考岗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加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笔试卷面分数给予加分,各项加分可累计,加分不受满分限制。
1.现役军人配偶或子女加2分。
2.取得助理社工师职业资格的加1分,取得社工师职业资格的加2分。
3.湖里区在职社区工作站编外补充性工作人员(由湖里区编外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招聘的)及现任社区“两委”在社区工作满2年不满5年的加1分,满5年以上的加2分。所计工作年限以区劳务派遣公司合同、当选证书或选举结果批复为准。
4.湖里区社区“两委”现任委员加1分,现任副职加2分,现任正职加5分。以当选证书或选举结果批复为准。
(四)报考流程
招考简章和有关招考信息由湖里区民政局统一在湖里区政府网站发布。报名工作由湖里区民政局会同各街道统一组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地点:
2016年5月3日-6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湖里街道街政办(联系人:陈真婕 联系电话:2630662 )
殿前街道街政办(联系人:蔡美月 联系电话:5692005 )
江头街道街政办(联系人:刘 凌 联系电话:5556230 )
禾山街道街政办(联系人:吕为民 联系电话:5795261 )
金山街道街政办(联系人:曾 彦 联系电话:5580670 )
2.报名手续:
报名者应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2)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
3)《湖里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考报名表》一份。
4)报考岗位3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符合加分条件的须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与湖里区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
2)当选证书或社区党组织选举结果批复;
3)社工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现役军人配偶或子女需附团以上政治机关的证明,配偶还须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
街道按照招考简章要求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后报区招考办复核。通过复核的名单于5月11日前在湖里区政府网站公布。资格审核贯穿报名、考试、录用等全过程,如查实有弄虚作假情况,取消其考试或录聘资格。
2.发放准考证
准考证由区民政局统一印制。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5月23日-5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领取地点和报名点相同。
二、考试办法
(一)笔试(2016年 5月28日)
1.统一组织笔试
笔试范围:时事政治、党务工作、社区工作及相关政策法规、社会工作、行政管理、法律常识等考生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试卷总分值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具体笔试地点和时间详见准考证。
2.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与各项加分之和。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名单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湖里区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
按拟聘用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布综合总分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计算综合总分(总分100分)。综合总分于面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湖里区政府网站公布。
三、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人选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综合总分相同者,以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如笔试仍同分的报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因考生资格审核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录用资格出现缺额时,可按照考试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体检资格从通知应体检日期起算,给予保留1年。
2.进行体检
体检工作由湖里区民政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的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出现体检不合格的,经招聘单位提出报区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按照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四、聘用和解除手续
1.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湖里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2.录聘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湖里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统一组织业务培训,按照《湖里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各街道签订劳动协议,三年一签。聘用人员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 待遇
依据《湖里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规定》,按区现行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年龄、工作年限、户籍、资格证书的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6年5月6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二)湖里区在职社区工作站编外补充性工作人员及现任社区“两委”不限户籍;厦门生源未就业毕业生以户籍迁入大学时原户籍地址为准。
(三)现任湖里区社区“两委”成员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
(四)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
(五)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六)与本次招聘工作有关的事项将公布在湖里区政府网站(http://www.huli.gov.cn),请考生关注。
本考试简章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湖里区民政局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