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排,3月18日~24日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4月17日全省统—笔试。3月10日前,各市、县(区)将向社会发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 根据要求,全省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指普通中学、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和教育部门主管的幼儿园)补充新任教师,原则上均应参加全省统—笔试;各地招聘乡村教学点教师、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教育部直属高校免费师范毕业生以及到省外招聘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或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可不参加全省统—笔试,但需通过专项公开招聘确定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