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保障管理处招聘工作人员10名
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保障管理处系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所属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根据省人事部门闽人发[2006]10号、11号和市榕人综[2011]100号等文件精神,2015年拟公开招聘10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且取得相应学位;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连江、罗源、永泰、闽清四个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福州市属和五城区单位。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2、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
3、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全日制普通院校往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院校2015届毕业生资历截至日期均为2015年7月31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7月13日-2015年7月22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在省招聘委托报名网(http://zp.fjkl.gov.cn)进行。按报名人数与招收人数的比例低于3:1的不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收人数。
(三)资格审查:
1、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名单在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网站公布。
2、现场资格确认。参加面试前应聘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关资格证书、证明以及主要科研成果材料等原件,供复核。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畅,因报考人员联系方式问题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试题内容为公共面试题,面试成绩合格线不低于70分(含70分)。
面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面试相同时,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面试成绩公示在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网站。
(五)体检和考核
1、面试结束后,将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2、体检和考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的医院是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以及因拟聘人选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将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
1、拟聘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从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网站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手续、相关待遇
1、聘用: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与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保障管理处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
2、待遇: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福建省、市人事有关政策及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并组织实施,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纪检监察部门全程介入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03407。
2.被聘用人员在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保障管理处服务年限须满三年,否则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
邮 编:350001
咨询电话:0591-87520258 8752023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下载>>>
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xls
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