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调整的公告
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宁德师范学院,各申请人:
5月19日我局下发了《宁德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宁教人〔2015〕27号),对我市2015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工作进行部署,相关工作日程安排为: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6月1日至6月12日,现场确认初审时间6月15日至19日,审核认定时间6月29日至7月3日。
5月25日教育部发出紧急通知: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及中国教师资格网于5月26日至6月6日关停,6月8日后正常开通,为此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需调整认定工作安排。现将我市今年春季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进行调整,特公告如下:
网上报名时间:6月8日至6月19日
现场确认时间:6月23日至6月26日
审核认定时间:7月1日至7月10日
请各地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育部通知做好认定时间的调整,并向社会公告。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材料、花名册,请各县(市、区)教育局汇总后于6月3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人事科(邮箱:nd2915658@163.com)。
宁德市教育局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