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省网络与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福建省网络与信息安全测评中心(以下简称测评中心)系省公安厅所属相当于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网络和信息安全测评和技术服务等工作;为省直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供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服务。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诚信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四)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专业 |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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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其他要求 |
备注 |
1 |
信息系统安全测试员岗位 |
5 |
计算机科学(教育)、计算机科学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软件工程、通信工程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具有1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需长期从事机房检测作业,辐射强度大,适合男性报考;最低服务期限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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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www.fjgat.gov.cn)、测评中心网站(www.fjtec.org)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5月18日—2015年5月24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任选一种):
1.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通过电子邮件将材料发送至邮箱:fjteczp@163.com,逾期不予受理。凡通过邮箱报名的考生,除《福建省网络与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应聘报名登记表》发送word文档外,其余材料均需发送字迹清晰的照片或电子扫描件,打包压缩后命名为“XX报考材料”。
2.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由本人将报名材料报送到测评中心人事部门,逾期不予受理。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8号利达大厦A-8F。
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省网络与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应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表格内报考人员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不得以家属或亲戚朋友联系方式代替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2)二寸白底正面免冠近照(现场报名的考生需另发送电子版本至邮箱fjteczp@163.com,相片名称为“XX报考相片”);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历证书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3、报名咨询电话:
(1)测评中心联系电话:0591—87094647-8013。
(2)主管人事部门联系电话:0591-87094210。
(3)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4、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即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于报名截止日3天后在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首页“人事信息”(网址:www.fjgat.gov.cn)栏目上公布,请密切关注,不再另行通知。如有异议,请于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五、考试
(一)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二)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分为行政能力测试与专业知识测试两部分,行政能力测试范围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分值为40分。专业知识测试范围为信息系统安全检测技术及相关知识,包括主机安全、数据库安全、应用安全、网络安全等,分值为60分。
(三)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及格线为6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在笔试合格的基础上,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人数确定)。面试主要考核岗位相关的综合能力和素质,包括口头表达能力、思辨能力、应变能力等。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五)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所有相关证件及材料原件到福建省公安厅人事处机关干部室进行资格复核。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资格复核时间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考生。
(六)资格复核不合格的,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依次递补。
(七)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八) 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首页“人事信息”栏目(网址:www.fjgat.gov.cn)上公布。如有异议,请于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九)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参试人员、参试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首页“人事信息”栏目(网址:www.fjgat.gov.cn),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核和体检
(一)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根据招聘单位安排,到指定地点集中,统一组织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
(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三)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时间、集合地点将在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首页“人事信息”栏目上公布,请密切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测评中心和省公安厅共同组织实施。省公安厅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12389。
福建省公安厅人事处
2015年5月15日
附件: 福建省网络与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应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