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县委同意并报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核准,决定组织2014年惠安县党群序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统一考试,福建事业单位招聘网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党群序列部分县乡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3名。各招聘单位的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招聘条件,详见《2014年惠安县党群序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即在1978年8月4日至1996年8月4日期间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特别说明:(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2)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本次招聘所指“应届毕业生”为2014年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为2013年及以前的毕业生。
2.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3.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为《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4年)》(附件2)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准予报考;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并可查询认证的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考生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4.报考者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省内高校考生的“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必须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并可在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的查询平台查询认证。
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须经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认证。
5.本次招聘除《岗位信息表》的“其他条件”栏中有注明户籍要求的岗位外,其余岗位户籍为不限。以下三类人员视为符合泉州户籍条件要求:(1)2014年8月4日前常住户口在泉州的报考者;(2)泉州区域内高校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3)高考生源地或籍贯为泉州的报考者。户籍要求为福建的,按以上原则类推。
除上述三类人员外,2014年8月4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证》,且现在泉州地区实际居住的流动人口(〈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视为具备居住地户籍条件。
6.备注为“专门职位”的岗位,专门面向以下三类人员招考:(1)参加2012年福建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且至今仍在惠安县域内服务的高校毕业生;(2)参加惠安县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即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并于2014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3)在惠安县域内参加省、市统一组织的“三支一扶”计划且于2014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