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事业单位8月23日联考信息汇总
福清市司法局招聘安置帮教专职社会工作者48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专职社会工作者(以下简称专职社工)48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职社工的性质
专职社工,是指具备一定条件,专门从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全日制专业人员,属于编外聘用制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招考条件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福清生源和福清籍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9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岗位设置
(一)岗位1,限男性,拟招聘33名;
(二)岗位2,限女性,拟招聘15名。
四、报名方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规定的报名点报名。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时间:2014年8月4—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7:30)
报名地点:福清市司法局一楼大厅
五、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或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报名人数达到3:1以上,采取笔试、面试的办法进行;笔试统一参加8月23日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笔试,笔试后确定笔试合格线。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同分均进面试),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面试成绩各占50%折算综合成绩。
报名人数不足3:1比例的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面试合格线为70分。
经政审、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
六、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七、工资待遇
被聘用的专职社工由市司法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为“一年一聘”,当年考核合格的续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17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月工资2000元,并按规定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八、其他
本公告由福清市司法局负责解释。有关招聘事宜可见福清普法网(www.fqpufa.com),福清人事人才网(www.fqrsw.com)公告。
联系人:陈晓玲
联系电话:22161028
福清市司法局
2014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