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福建省福州肺科医院(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前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2025年度福建省福州肺科医院(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请拟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携带报考岗位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如出现复审时无法提供所有有效材料或错过指定复审时间,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5年3月10日 —— 3月11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福建省福州肺科医院门诊楼四楼组织人事部(福州市仓山区湖边2号)
联系电话:0591-62627215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考生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全部属实,若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并上报相关部门备案。所需材料根据所报考岗位资历要求的条件提供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
请务必按以下顺序排列整齐后提交:
1. 纸质版《福建省福州肺科医院(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考生报名表》(附件2),并在考生签名和日期处签上姓名和日期(双面打印在一张纸上);
2. 准考证(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打印);
3. 个人承诺书(附件3);
4. 个人证件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过期不可用);
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专业有研究方向的须提供研究方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要求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的岗位需提供在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院系及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⑥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书(例如: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5.福州市所辖县(市)及长乐区卫生健康单位卫生技术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县(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6.若非本人复核,需要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代理函、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1.考生资格复审时无法提供以上全部有效材料、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放弃面试,请致电(0591-62627215)并提供书面的“放弃面试申明”送至院组织人事部。
2.前来资格复审的考生请自行准备好所有材料复印件,所有证件原件务必出示。
3.资格复审结束后,将在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公示拟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信息。拟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后,若有考生因故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应及时联系院组织人事部。
4.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合格后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根据《2025年度福建省福州肺科医院(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医院可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附件:
1.2025年度福建省福州肺科医院(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前资格复审考生名单
2.福建省福州肺科医院(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考生报名表
3.个人承诺书
福建省福州肺科医院
2025年3月6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5年度福建省福州肺科医院(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前资格复审考生名单.pdf
附件2.福建省福州肺科医院(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考生报名表.docx
附件3.个人承诺书.docx
http://220.160.53.33:8903/article/detail/0a336038fa6c11efbe14286ed48928e1?loginflag=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