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面试资格复审
根据《2024年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调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请拟进入面试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地点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金山院区)组织人事部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塘路66号行政楼8楼803组织人事部
联系电话:0591-88116009
二、资格复核时间
(1)2024年12月27(周五)、2024年12月30日(下周一)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考生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全部属实,若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并上报相关部门备案。所需材料根据所面试岗位资历要求的条件(详见招聘公告附表“岗位信息表”)提供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
考生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全部属实,若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并上报相关部门备案。所需材料根据所面试岗位资历要求的条件(详见招聘公告附表“岗位信息表”)提供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
请务必按以下顺序排列整齐后提交:
1.身份证正反面(过期不可用);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认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下载;持国(境)外学历(位)报考的留学回国人员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认证书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zwfw.cscse.edu.cn)查询下载。
3.提供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及规培证书相关从业证明的证书必须在2024年12月11日前取得(应届生可推迟至2024年12月31日取得),若岗位无要求,可以不用提供;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须提供单位相关工作证明;
4.关于同意报考证明:
福州市所辖县(市)(含长乐区)卫生健康单位卫生技术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县(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其他在职人员须在体检、考察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但面试资格复核时应提供本人所在单位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交证明原件及本人手写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书签字加盖手印。
5.若非本人复审,需要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资格复审委托代理函、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非本人复审,需要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代理函、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1.考生资格复审时无法提供以上全部有效材料、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放弃面试,请提供书面的“放弃面试申明”送至院组织人事部或邮寄到: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塘路66号行政楼8楼组织人事部余老师收。
2. 资格复审合格后,将在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公布正式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
附件:
1.2024年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调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考生名单
2.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考生报名表
3.同意报考承诺书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2024年12月25日
https://www.fzcrb.com/detail.aspx?id=7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