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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学院2013年招聘简章
根据《龙岩市市直公办学校、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实施办法》(龙人发〔2011〕53号)及《关于市属事业单位采取考核方式专项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龙人发[2009]31号)等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我校师资结构状况及学科建设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教辅等岗位共9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龙岩学院2013年招聘计划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及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相应的证书必须于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
(三)热爱教育事业,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四)业务能力较强,能胜任岗位职责要求;
(五)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教育厅规定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六)年龄要求:最后学历为博士研究生的35周岁以内(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高校工作经历或工科专业有在企业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关工作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最后学历为硕士研究生的30周岁以内(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高校工作经历或工科专业有在企业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关工作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最后学历为本科的30周岁以内(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受招聘计划表中“其它条件”栏“中共党员”条件以外的限制。
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4)现役军人;(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13年2月26日(学位要求博士的岗位不受时间限制)。
(二)报名方式
报考者请填写《龙岩学院应聘人员信息表》(下载地址:http://www.lyun.edu.cn/rsc/onews.asp?id=804)与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扫描件)、个人简历(内容须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本科以上学习阶段所学专业及课程、科研情况、社会实践、获奖情况等)一同发送至岗位对应的邮箱,文件名为“岗位代码+姓名”。其余有关材料待考试报到时提交。
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月27日至3月7日,考生可于3月8日登录龙岩学院人事处网页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四、考试报到及时间安排
(一)考试时间:2013年3月至5月(初定时间详见附件2《龙岩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考试时间安排表》)。
各岗位的考试方案(通知)于距离考试时间15天以上公布在龙岩学院人事处网页(网址:http://www.lyun.edu.cn/rsc/),请报考者自行查看。学位要求博士的岗位面试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二)考试报到时提交的材料
1.已就业的社会在职人员: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到证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简历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
2.未就业的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简历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
3.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简历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
填写《龙岩学院录用人员考核审批表》,签订诚信承诺书。
提交材料不齐全者,取消考试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应聘者前来报到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办法
(一)学位要求博士的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
(二)学位要求硕士、硕士及以上的岗位
1.辅导员岗位
(1)考试方式: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2)考试程序:先进行笔试;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3)评分办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教学岗位
(1)考试方式:采用面试的形式
(2)评分办法:面试满分100分,总成绩=面试成绩。
3.教辅岗位
(1)考试方式: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2)考试程序:先进行笔试;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3)评分办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学位要求学士及以上的岗位
(1)考试方式: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2)考试程序:先进行笔试;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3)评分办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各岗位的考试内容详见考试通知,考试通知于考前15天公布在龙岩学院人事处网页。
(四)同一岗位的报考者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六、考察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出现空额的,可从同岗位已确定可递补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校人事处负责,根据实际情况调阅被考察者档案或参考被考察者工作单位(或毕业学校)的现实表现鉴定。
七、身体检查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由人事处负责组织。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关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闽教人〔2010〕43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者,从同岗位可递补对象中依次递补。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龙岩市公务员局、龙岩市教育局网站公告栏和龙岩学院人事处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及入编手续,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九、申诉举报电话、电子信箱:0597-2793728,bgjiwei@lyun.edu.cn。
龙岩学院
2013年2月
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