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2013年春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通告
根据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武平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和单位人员编制及岗位空缺情况,经县编委同意并报龙岩市公务员局核准,武平县公务员局将组织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武平县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招聘人数52名,各事业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武平县2013年春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符合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等资格条件,报考者的相关学历和证书取得时间、以及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有工作年限要求的按足年足月累计,毕业生在校及寒暑假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岗位的学历要求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岗位表》(附件)的“文化程度”栏中的学历均包括该学历及其以上学历,“学位”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所对应的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2月6日(含)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计算。
(七)招聘范围为“全市”的,其确认报考者条件为:①2012年12月31日前常住户口在龙岩市辖区内的;②籍贯属龙岩市辖区内的毕业生;③龙岩市辖区内生源的毕业生。
(八)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九)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现役军人,现在读的全日制高校学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2月25日—28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县公务员局三楼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7-3230836。其中报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到县卫生局三楼人秘股报名,联系电话:0597-3238596。报考计生专业技术岗位的到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五楼科技股报名,联系电话:0597-4860893。
(三)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为现场报名,报考者应符合应聘条件要求,并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照3张、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部分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资格初审
县公务员局现场对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经初审通过的,由报考者本人填写《武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最终确认以复审为准。
(五)报考费用
1、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交考务费80元/人;因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等被取消报考资格的人员,考务费不退还。
2、属农村“二女计生户”的报考人员可减免报名费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当天携带家庭所在地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二女计生户”证明,到报名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用的手续。
(六)加分申报
1、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中,如有参加设区市以上的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闽人发〔2006〕10号等文件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依据相关加分政策进行加分。
2、符合相关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2月25日至28日向县公务员局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时须填报《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审核表》1份,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经县公务员局审核批准后,将报考人员的所加分数计入笔试总成绩。
4、申请加分人员应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5、通过享受优惠政策、已被录(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专门职位”的,不享受笔试成绩加分优惠政策。
(七)报名注意事项
1、此次公开招聘的专业分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2年秋季版)为准。
2、报考者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3、请报考者务必于3月12日至14日(正常上班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报名发票到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有关本次招聘考试信息将通过龙岩市公务员局网站、武平人事人才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在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试
1、开考条件:报名结束后,各岗位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县公务员局同意,可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降低比例要求予以开考。
2、考试由县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委托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命题、制卷、评卷。
3、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是: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题型为客观题。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4、考试时间:2013年3月16日上午9:00-11:00。
5、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6、考试成绩将在武平县人事人才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核
(一)确定体检与考核人选:分报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上加分)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武平籍生源、笔试成绩高者 、学历较高者、年龄小者(以身份证为准,出生年月日计算到日)。
(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三)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已就业的报考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向县公务员局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六)经体检、考核不合格而造成招考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名次排列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武平县人事人才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县公务员局通知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并由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受聘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受聘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按照武平县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七、组织领导和监督
本次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邀请武平县公务员局政风行风监督员参加,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办事,确保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武平县2013年春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中共武平县委编办
武平县公务员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