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平浦城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严把教师“入口关”,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8号)精神,现将我县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2年我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66名。
㈠职业技术学校专任教师5名:数学1名、政治1名、信息技3名;
㈡中学专任教师49名
1、城区高(完)中40名:语文6名、数学6名、英语5名、政治2名、历史4名、地理4名、物理2名、生物2名、心理健康教育1名、通用技术2名、音乐1名、美术1名、体育4名。
2、城区梦笔学校初中部1名:化学1名。
3、乡镇中学8名:语文2名、政治1名、历史1名、地理2名、物理2名。
㈢小学专任教师3名
1、城区小学2名:语文2名。
2、农村小学1名:语文1名。
㈣城区幼儿园专任教师9名:实验幼儿园4名、梦笔幼儿园5名。
二、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
㈠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5、持有教师资格证。
6、年龄要求:幼儿园、城区中小学教师岗位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1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及以后出生);职业技术学校与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及以后出生)。
7、普通话要求: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需达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其他学科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需达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
具体招聘条件及招聘学校详见《2022年浦城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职位简章》(附件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③在读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④现役军人;⑤有精神病史的;⑥浦城县在编教师;⑦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㈡有关要求
1、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人员报考我县教师岗位需统一参加笔试。
2、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报考的,应持有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3、报考城区高(完)中及梦笔学校初中部的考生须提供所就读毕业院校开具的师范类专业证明材料。
4、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往届生必须在2022年3月底前取得(2022年3月底前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准予报名,教师资格证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届时未能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目前暂未领取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应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和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原件,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届时未能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
5、被聘用我县的新任教师在见习期期间休产假、病假、事假的,其见习期应相应延长。
6、凡应聘我县所属学校教师,实行服务期承诺制度,承诺最低服务期为5年,5年内不得提出解除合同、调动及参加其他岗位招聘考试。
三、报考程序
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www.eeafj.cn),在“数字服务大厅”中点击“教师招聘考试”,进入网上报考平台进行注册与报考。每位报考者在全省范围内只能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县<区>)。
㈠报名
报考者于2022年3月25日8:00至31日17:30通过网络报考平台,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志愿,及时进行网络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考生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招聘岗位要求,准确填写个人报考信息。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负责,因报考者提供的信息不准确而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报考者在网络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网络报考平台在线提问或拨打咨询电话0599-2842340。
㈡资格初审
在网络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我局安排专人负责报考者在网上提交的报考资格条件初审工作。报考者通过网络报考平台所填写的个人信息被视为报考者所具有的唯一报考资格。进入面试后,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报考者个人信息经资格初审通过后即不予更改,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退回完善个人信息或由报考者改报其它岗位。
㈢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作为考生进入考点的凭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时间为准。
㈣注意事项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 www.eeafj.cn)是福建省教育厅指定的2022年全省中小学新任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的唯一报考网站,考试信息由该网站权威发布。报考者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防范山寨网站和钓鱼网站。
报考者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及用户密码,防止泄露或被盗用。
四、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
㈠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包括“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教育综合知识”分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与“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科目共设29个专业类别(附件1),由报考者根据本人所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原始成绩)设定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的不予参加面试。
2、笔试时间。全省统一考试笔试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具体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许,考生须及时关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告。考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和2B铅笔、橡皮擦、黑色签字笔等考试用具进入考场。
3、开考条件。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各职位按报名实有人数开考。
4、成绩公布。考生可于5月20日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5、加分。笔试成绩公示前,按照省上有关规定,对服务基层项目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等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合格证书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予以办理加分手续,符合加分政策人员务必于2022年5月5-6日将相关证书原件扫描后,发至浦城县教育局人事股邮箱pcrsg@163.com,逾期不予受理。2022年7月前服务行将期满的人员相关证书尚未发放,可提交相关服务项目计划《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公示后,按有关规定笔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另加5分,此外,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报考者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若出现多项加分情况,取其中最高分值一项。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取为公务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加分。
㈡资格复核与面试
1、按政策性加分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但是,笔试成绩(原始成绩)设定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的不予参加面试。
2、入围我县中小学幼儿园面试的考生名单及资格复核与面试的时间、地点、方案等,将在浦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pc.gov.cn),考生应及时关注网站,并保持手机畅通,以方便联系。
3、现场资格复核时若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所空缺名额在同一学科报考者中按政策加分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报考者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
五、体检、考核、聘用人选确定
㈠同职位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按照1∶1确定体检人选。
㈡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闽教师〔2018〕20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㈢参加体检的考生由我局负责通知和组织。
㈣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由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未在规定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㈤体检合格的考生,在拟聘用前须征求户籍所在地公安、计生部门的意见,若无违法违纪记录,也未违反计划生育者,视为考核合格。
㈥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在我县人民政府网站与公示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
㈦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递补人选由我局综合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情况,按规定程序研究确定。
六、聘用与待遇
㈠按我县人事部门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推荐就业学校签订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的《聘用合同》。
㈡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聘用人员务必将户口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后,才能办理工资审批手续。
七、其他事项
㈠浦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pc.gov.cn。
㈡考生咨询电话:0599-2842340。
㈢本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㈣本公告由浦城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科目
2、2022年浦城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职位简章
浦城县教育局
2022年3月16日
附件1:
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科目
序 号
|
类 别
|
1
|
幼儿教育综合知识
|
2
|
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
|
3
|
幼儿教育
|
4
|
小学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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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小学数学
|
6
|
小学英语
|
7
|
小学科学
|
8
|
小学道德与法治、品德与社会
|
9
|
小学音乐
|
10
|
小学美术
|
11
|
小学体育与健康
|
12
|
小学信息技术
|
13
|
中学语文
|
14
|
中学数学
|
15
|
中学英语
|
16
|
中学物理
|
17
|
中学化学
|
18
|
中学生物
|
19
|
中学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
|
20
|
中学历史
|
21
|
中学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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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中学通用技术
|
23
|
中学信息技术
|
24
|
中学音乐
|
25
|
中学美术
|
26
|
中学体育与健康
|
27
|
小学综合实践活动
|
28
|
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
29
|
中学综合实践活动
|
30
|
中学心理健康教育
|
31
|
特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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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pc.gov.cn/cms/html/pcxrmzf/2022-03-16/20737178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