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鼓楼区公益性岗位招聘50个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发300个公益性岗位,兜底保障困难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部署,和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福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20〕81号)要求,结合加强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力量要求,现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鼓楼区街道(乡镇)、工业园区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2.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就业辅助员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和人数
1.鼓楼区街道(乡镇)、工业园区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50个(其中福州市属10个、鼓楼区属40个);
2.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就业辅助员公益性岗位1个。
二、岗位招聘条件
鼓楼区街道(乡镇)、工业园区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1.在劳动年龄内,福州市属10个要求具有本市户籍,鼓楼区属40个要求具有鼓楼区户籍;2.持有效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且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3.掌握操作计算机录入文字表格,有较强的沟通与语言表达能力;4.具备中专(含职高、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人员、退伍军人、随军家属。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就业辅助员公益性岗位:1.具有本市户籍;2.困难家庭、零就业家庭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或毕业一年以上且一年内未就业(未在企业单位参保缴费为准)的高校毕业生;3.持有效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且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三、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
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对补贴期满后未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补贴期限重新计算,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四、薪资待遇
1.鼓楼区街道(乡镇)、工业园区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应发工资为2942元/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从应发工资中代扣。
2.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就业辅助员公益性岗位应发工资为3706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从应发工资中代扣。
3.公益性岗位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均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与正式录用后报酬标准相同。
五、工作职责
鼓楼区街道(乡镇)、工业园区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负责组织、指导、监督社区工作服务站开展各项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并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各类公共就业服务。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就业辅助员在我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开展各项稳就业保就业及失业保险等相关工作,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并向城乡劳动者、用人单位提供各类公共就业服务。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网站(hhttp://www.gl.gov.cn/xjwz/zwgkml/rsxx/zkzp/)和各街道(乡镇)、社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广泛发布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12月15日。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5日—12月15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方式:
1.报考鼓楼区街道(乡镇)、工业园区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户籍为鼓楼区的可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现场报名;户籍为我市其他区县符合招聘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先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一式三份)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和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盖章,然后携带报考条件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到鼓楼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F区8号楼二层)现场报名。
2.报考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就业辅助员公益性岗位,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携带报考条件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到鼓楼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F区8号楼二层)现场报名。
3.提交材料:报名人员应提交《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一式三份(可当场领取并填写,或下载附件填写)、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一寸红底彩照4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4.资格审查:鼓楼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负责对报名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机试及面试
经审核后,鼓楼区人社局根据本区公益性岗位数量及报名人员情况,组织安排对报名公益性岗位的人员进行机试、面试,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现场监督。鼓楼区人社局负责具体安排考场及相关考务工作,组织报名人员按规定参加机试、面试,机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及公示
鼓楼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根据考试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员,核验个人材料真实性及有效性,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核验未通过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应在招考单位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确定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后,将人员名单上报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和鼓楼区人社局。
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网站(hhttp://www.gl.gov.cn/xjwz/zwgkml/rsxx/zkzp/)和就业困难人员报名所在社区予以公示,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由鼓楼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将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汇总上报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和鼓楼区人社局审批。公示期间,若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聘用及备案
1.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和鼓楼区人社局分别委托市、区劳务派遣公司,与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2.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报鼓楼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备案。
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591—87617424。
附件:1.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xls
2.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就业辅助员).xls
福州市鼓楼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24日
原文链接:
http://www.gl.gov.cn/xjwz/zwgkml/rsxx/zkzp/zlks_rsj/202111/t20211124_425210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