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漳州市赴福州专项公开招聘紧缺急需教育人才方案
为吸引省内外高层次人才,精准引进各类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我市学校办学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漳委发〔2017〕14号)和《关于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漳委发〔2017〕15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拟面向全国专项公开招聘紧缺急需教育人才60名。方案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公开招聘对象
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19、2020、2021届毕业生。报考者学历类别不作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至2003年6月期间出生),对年龄等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的为准。
三、招聘职位、人数和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1《2021年漳州市赴福州专项公开招聘教育人才职位条件一览表》。
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较高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职位要求的“取得教师资格证”等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必须在2021年7月10日前取得(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三证在2021年7月10日取得视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7.其它条件见岗位需求信息表。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网络报名。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并用压缩包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邮件主题为单位代码+姓名。报考者要通过电话与招聘单位确认是否收到相关材料,确保网络报名成功。采用网络报名的报考者需于2021年6月下旬,参加招聘现场资格复审。网络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
3.现场报名及复审。请报考者于2021年6月下旬到招聘现场进行现场报名和复审相关资料。招聘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具体时间、地址由漳州考试报名系统另行公告,咨询电话详见《2021年6月漳州市事业单位人才岗位需求信息表》,漳州人才发展集团:方先生18659603344。
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如下: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发现报考多个职位的考生,取消全部考试(聘用)资格,请考生诚信参与考试。
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专业指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涉及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是参照《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位)(含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历(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专业或学位名称为准。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研究生所学专业为《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中的“四、教育学大类”(28.教育学类,29.体育学类,30.职业技术教育类)所列的专业认定为师范专业。
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与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资格。
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六、考试方式
1.面试: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在1:10以内的(含1:10),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
报考县(区)岗位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由各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工具的通畅。
报考市直学校(单位代码1001、1002)的考试时间、地点将于7月中旬公布在“漳州市教育局网站”。考生要及时关注网站,同时,保持通讯工具的通畅。
2.笔试+面试。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在1:10以上须先进行笔试,然后再进行面试。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类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职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七、体检、考核
1.体检
(1)考试只考面试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体检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2.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八、选岗
体检和考核合格的考生,进入选岗。同一职位有多个岗位的,按报考职位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序选岗,不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九、聘用核准
1.拟聘用人员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单位事业编制,招引人才符合我市《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漳委发〔2017〕14号)文件规定的,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2.所有聘用人员都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作出予以解聘或取消聘用资格。
十、其他说明
1.已经在编的教师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2.截止2021年6月18日,已参加2021年度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漳州辖区内岗位)且进入体检、考核阶段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此次专项招聘考试。
3.做好防疫准备。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报名时须全程佩戴口罩,资格审核时使用本人手机出示健康码(微信防疫健康码或支付宝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报名,健康码为橙码或体温异常(≥37.3℃)的考生不得报名。报名过程中若发现考生体温异常(≥37.3℃),考生应配合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参加资格审核。
4.本考试方案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其它未尽事宜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次招聘考试由漳州市教育局、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漳州市赴福州专项公开招聘教育人才职位条件一览表》
2.《2021漳州市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表》
漳州市教育局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