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方案(二)
福建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我国创办较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两次入选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是福建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5年4月至2003年4月期间出生);
4.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
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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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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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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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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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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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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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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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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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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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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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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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综合室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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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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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经济统计学、统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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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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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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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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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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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与审计类、经济贸易类、财政金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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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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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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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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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技术类、计算机网络技术类、计算机信息管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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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福建中医药大学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3日——2021年5月5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者登录福建中医药大学人才招聘网站,按系统要求注册报名(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在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公布后,登陆福建中医药大学人才招聘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合格线为6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材料如下:
①《报名登记表》(需考生本人签字并贴上正面免冠彩照)。
②二代身份证。
③中共党员证明。(岗位代码210201-210202)
④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2021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书面承诺学历学位证书真实有效性)。
⑤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学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
未能如实和按时提供以上材料(含缺少材料),不得参加面试。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中医药大学网站。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项目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邱阳路1号
邮编:350122
电话:0591-22861107
联系人:黄老师、叶老师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中医药大学组织实施。福建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1314。
福建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