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合格线
根据《2020年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 2020年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合格线及相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线:经研究决定,2020年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合格线划定为:
1、医学基础知识合格线为45分;
2、护理专业知识合格线为60分。
二、资格复审人选: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资格复审人选。
三、面试工作安排
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佩戴好口罩,并出示“八闽健康码”后方可进行资格复审,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资格复审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14日(工作时间:9:00-11:30,下午14:30-17:30);资格复审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北厝镇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3号楼7楼会议室。各单位面试资格复审时间,以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通知为准,请考生确保手机畅通方便用人单位联系,联系电话:0591-23167007。
2、集中面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在面试通知书上查看。面试通知书可在12月23日上午9点后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打印。
四、考生须知
1、考生应在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拟面试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后,正式面试考生名单将于面试前在福建考试报名网上公示。
2、面试资格复审需携带的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笔试准考证原件;
(2)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另附学信网的学历验证信息(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的学位验证信息(带二维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除以上基本材料外,考生还需根据招聘公告及岗位有关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考岗位有需提供资格证书的考生,需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②在职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原件一份,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还应取得主管部门同意(需盖公章),暂不能提交者应签写承诺书,承诺于体检前提交,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4)若有考生无法本人来现场办理资格复审手续,需另外提供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信息、委托书一份。
(5)以上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如果存放在个人档案中,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造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在考试过程若有违纪行为,将计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期间,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产生的空额,在递补截止前,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若递补名次有并列同分的,则同分人员均递补。通过资格复审后正式面试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在福建考试报名网。
五、其他事项:
根据《2020年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考生参加面试时,“八闽健康码”为绿码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考生存在《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所列情形的,还应于面试当天报到时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面试。考生考试必须佩戴口罩并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方可进入考场。考试前遗失身份证的,可持公安部门出具的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若持其它与报名时填报的法定证件类型不一致的证件,造成考生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