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部分岗位计划调整的公告
2020年福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初审工作已结束,根据《2020年福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精神,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部分岗位招聘计划作如下调整:
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按比例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
医护人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福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降低比例要求。
一、普通工作人员岗位招聘计划调整如下:
1、以下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予以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026) 中共福清市委党校(01) 教师
2、以下一个岗位未达开考比例,但报名人数达到3人,予以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025) 福清市石竹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01) 文秘人员,原计划招聘2名,现调整为1名
二、医护人员岗位招聘计划调整如下:
1、以下四个岗位零报考,予以取消招聘计划数:
(041) 福清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18) 麻醉科医生
(041) 福清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 五官科医生(二)
(041) 福清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3) 放射科医生(二)
(041) 福清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8) 中西医结合科医生
2、以下两个岗位属医学类紧缺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经研究予以减少招聘计划数:
(041) 福清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9) 妇产科医生原计划招聘3人,现调整为2人
(041) 福清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44) 医学影像人员(一)原计划招聘2人,现调整为1人
3、以下十个岗位属医学类紧缺岗位,未达开考比例,但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经研究降低开考比例,予以按原招聘计划数开考:
(041) 福清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01) 公卫医生(三)
(041) 福清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02) 公卫医生(四)
(041) 福清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04) 医生(二)
(041) 福清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06) 医生(四)
(041) 福清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07) 医生(五)
(041) 福清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09) 医生(八)
(041) 福清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15) 公卫医生(一)
(041) 福清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1) 超声科医生
(041) 福清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2) 放射科医生(一)
(041) 福清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4) 内科医生
根据公告要求,已报考不予开考岗位的报考者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已取消开考或不予开考的岗位不再接受报考者改报;改报者放弃报考的,将退回相应的报名费。请于原报考“(026) 中共福清市委党校(01) 教师”岗位的考生于2020年8月20日22:00前,登录报考者个人界面自行选择岗位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