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鼓楼区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鼓楼区社区工作者队伍,现依照“公平公正、便捷高效、择优录取”的原则,我区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共计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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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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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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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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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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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街道社区工作服务站 专职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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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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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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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部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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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部街道社区工作服务站 专职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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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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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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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街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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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街街道社区工作服务站 专职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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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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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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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1.年满18周岁,且女35周岁以下,男45周岁以下;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社会学类、汉语言文学类、心理学类等专业);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4.热爱社区工作,服从组织分配,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行为;
5.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等相关资格条件,均以2020年4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及相关证书可放宽至2020年8月31日前提交。 逾期未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办法
(一)组织报名。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1日至5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1号楼7层鼓楼区民政局社区办。
3.报名电话:87522150。
4.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首页及本人页);
(3)本人学历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为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在入职之前提供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登陆学信网查找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5)《福州市鼓楼区2020年上半年社区工作服务站工作人员报名表》(粘贴照片一式两份);
(6)1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照片背面标注姓名及联系方式);
(7)无犯罪记录证明;
(8)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5月20日至21日携带身份证前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1号楼7层鼓楼区民政局社区办领取准考证。
(三)其他事项。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考,并对现场提交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号码无人接听或无法联系的考生,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组织考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均可进入面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面试满分为100分,设置最低合格线70分。对无人员报考或考生面试成绩均未达到合格线的岗位,将从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且同意调剂的考生中调剂。面试成绩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内考生因故离职,可从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五、公示
根据招聘人数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人员,面试成绩将在鼓楼区政务网(http://www.gl.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经查属实,取消录取资格。
六、服务期限
经鼓楼区社区工作服务站考试考录的工作人员,需在录取的岗位服务至少满半年。
七、聘用及聘期待遇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再由劳务派遣公司与专职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按劳动法相关规定。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酬标准详见《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社区办)<关于社区工作服务站规范化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榕委办发〔2013〕4号)、《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委办公室 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楼区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鼓委办〔2014〕30号)及《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委办公室 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楼加强和改进社区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鼓委办〔2016〕56号)等文件中关于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报酬待遇的相关规定。
附件1:《2020年福州市鼓楼区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
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
2020年5月9日
附件下载
2020年福州市鼓楼区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