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统计局 福鼎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若干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福鼎市统计局、福鼎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人口普查办”)计划招聘统计调查和人口普查工作人员共21名。
二、报名条件和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团队合作意识、责任担当意识、服务奉献意识、保密纪律意识较强;
(二)男女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
(三)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按照要求独立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四)系福鼎市户籍;
(五)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影响履行工作职责的疾病。
三、报名时间与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0年4月15日—5月15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福鼎市统计局办公室(市政府四号楼四层);
(三)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咨询联系电话:0593-7852445
四、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一)报名表(现场填写);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
五、面试及录用
市统计局和市人口普查办在对应聘者报名资格初审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具体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有普查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通过面试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及保险手续,试用期月薪20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月薪2500元。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终止用工关系。
六、其他事宜
(一)报名者应认真核对岗位用工条件,提交的报名信息及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承担不利后果。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有违法违纪受过处罚、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失信被执行的;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福鼎市统计局
福鼎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德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