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公告
因业务发展需要,华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榕集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熟悉专业知识的优秀年轻骨干人才。
一、华榕集团简介
华榕(集团)有限公司于1985年经国务院外经贸部批准在香港注册成立,是参照正处管理的市管一级国有企业,是福州市政府唯一一家驻港全资窗口企业。目前拥有正常生产经营的境内、境外子公司23家,员工5400多人。
集团境外总部设在香港,境外主要涉及经贸合作、投资发展、融资租赁、招商引资、项目推介等业务。集团境内福州总部位于台江区群众东路97号,已逐步构建安保产业、交通服务产业、城市建设产业、投融资产业等四大战略业务单元。主要发展金融守押、地铁安检安保、机关、公共场所安保、城区道路泊车、公共停车场、出租车服务、清洁能源加气站、渣土运输服务、房地产开发、房屋征收、企业咨询管理、企业营销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融资租赁等业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笔)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竞争择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共12名)
华榕集团总计对外公开招聘12名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职责及人数详见附件。
四、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思想合格;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3.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交流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诚能干,爱岗敬业;
5.善于学习,能够创造性地、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6.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
7.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熟悉所应聘职位的行业政策等;
8.报名人员已取得相关院校毕业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内全日制大学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
9.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等相关资格条件符合《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以2019年8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10.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所任职单位的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11.各方面条件优秀者,院校、专业、年龄、工作经历等条件可适当放宽。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因个人原因,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造成国有或集体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重大弄虚作假行为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正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六、薪资待遇
薪资待遇年薪8万元起(含五险一金)。集团为员工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后期薪资待遇随岗位及职务变动而调整。
七、招收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按简历筛选、面试(笔试)、入职体检、公示、录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应聘申请表》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allen.zhaopin@foxmail.com。邮件标题及附件均命名为:岗位代码+招聘岗位+姓名。只接受网络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2日
咨询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91-38300888-81098
(二)简历筛选
视情况由第三方机构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简历材料进行初步筛选,按照应聘人员的学历、经验、职称等方面简历材料做出专业建议,原则上按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的人员。应聘人员不足3名的招聘职位,取消该职位的招聘,允许该职位应聘人员调剂报名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面试(笔试)
1.笔试(部分职位视报名情况进行一轮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法进行,总分为100分。
(2)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5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按照岗位职数1:5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岗位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
(2)成绩计分标准
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分数;
如总成绩排名相同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以上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入职体检
拟聘人选名单需到华榕集团指定区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查实所提供材料不实者,取消聘用资格,由后续递补人选进行体检。
(五)公示
拟聘人选名单,将在有关网站上予以公示。拟聘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通知办理试用手续。
(六)录用
拟聘人员须在接到聘用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原则为6个月,表现优秀者可提前转正。拟聘人员应在试用期内向华榕集团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
八、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华榕集团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恕不退还,华榕集团将予以妥善保管;
(三)在报名后的一个半月内敬请保持手机畅通;
(四)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同意调剂的在《应聘申请表》上备注;
(五)应聘者请自行下载专用表格填写履历,谢绝其他格式履历表;
(六)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属华榕集团。
附件: 1.华榕(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
2.华榕集团有限公司应聘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