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漳州市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资格条件复审的通知
根据《2019年漳州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精神,我局拟对报考市属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分批次进行资格复审,请以下考生于2019年5月22日、23日、24日(共3天)到漳州市教育局四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我局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我局网站。
资格审核须提供以下有效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4.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其中,2019年3月10日前取得〔取得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
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等三证,或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在2019年3月10日前通过考试的成绩单或是通过考试的结论,视同持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5.已经在民办学校、企业等非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报考者,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说明,否则取消资格复审。
6.网络报名登记表(只提供打印件)。
7.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学科和姓名)。
以上有关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并加盖公章有效。
未尽事宜,按《2019年漳州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