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州市长乐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学类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长乐区2019年度共有18个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福州市长乐区公开招聘医学类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可登录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http://clq.fuzhou.gov.cn)。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长乐区卫健系统在编在职人员、长乐区卫健系统原在职员工在原单位服务年限未满5年辞聘(解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以上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等相关证书及资格条件于现场报名时提供,认定时间均以报名第一天为截止日期。在职报考者同时应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全日制普通院校2019届毕业生可先提交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院系及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公章)、就业协议书(完整份数),其毕业证、学位证于2019年7月31日前提交,相关人事档案资料于2019年8月31日前按要求寄到福州市长乐区卫健局,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9年3月26日-2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长乐区卫健局二楼会议室(长乐区南山路66号,南山旧消防大队旁),联系电话:28934799、28982567。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持填写完整的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相片4张到报名点报名。
按专业岗位报考的岗位,报考者只报考专业岗位,不报考具体单位,待拟聘人员确定后,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应聘人员根据对应的报考岗位依次自主选择具体聘用单位。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三、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范围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知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4月13日。
3.笔试地点:长乐一中。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在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通过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和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http://clq.fuzhou.gov.cn)查询。
(二)面试
1.报考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岗位的报考者,其进入面试的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合格线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报考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的报考者,经资格审核合格后均为面试人选。
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产生的空额,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面试递补时间截止至面试前3天下午17:00。
2.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统一试题作答,封闭式管理方式进行。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等相关材料。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考生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报考者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免笔试、直接面试的考生,其综合成绩直接按面试成绩计算。
2.对于考试成绩相同者,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含免笔试、直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3.综合成绩排名可于面试结束约7个工作日后登录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和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http://clq.fuzhou.gov.cn)查询。
五、体检与考察
1.面试结束后,将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核的人选。
2.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者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现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 考察主要考核应聘者政治思想素质、专业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综合方面情况。
4. 在职报考者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以及因拟聘人选自动弃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递补人选(按专业岗位报名的拟聘人员,经自主选岗后因故弃权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在福州市长乐区卫健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等。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招聘岗位聘用,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的人员为卫健系统聘用制编外人员,在聘用合同存续期间,实行与编内卫技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在专业技术职务晋级聘任方面,参照编内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其它事项规定
1.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见习期1年),服务期内不得以个人行为参加脱产进修,凡享受优惠政策的聘用人员必须与聘用单位签订相关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3.聘用人员中,医学类医学学位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位发给安家补助10万元(第1年、第3年、第6年平均支付);到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长乐区第二医院)工作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
4.聘用人员中长乐区以外生源的医疗卫生类毕业生,若暂时无法解决保障性住房,可采用发放租房补贴形式予以过渡,时间5年,每人每月1000元。
九、其他
1.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2.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咨询和监督
1.报考咨询电话:0591-28934799 0591-28982567
2.监督举报电话:0591-28926338 0591-28926008
附件:(请点击下载)
1.《2019年福州市长乐区公开招聘医学类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福州市长乐区公开招聘医学类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福州市长乐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