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省血液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福建省血液中心为公益性公共卫生机构,经费由省财政核拨。负责福州地区采供血工作和临床用血的业务指导,承担全省血站的质量控制与评价、业务培训、技术指导以及科研任务。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对采供血人员的健康要求标准;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1月2日及以后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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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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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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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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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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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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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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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供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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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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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护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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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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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护士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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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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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供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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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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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内科学、临床医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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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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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或医师执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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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rst.fujian.gov.cn/)、福建省血液中心网站(http://www.fjxyzx.org)、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fujian.gov.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日 — 11月16日(国家规定工作时间)。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2018年福建省血液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发至此次报名邮箱,并电话确认邮件发送成功。邮件标题为:岗位代码+姓名。对通过初审人员我中心将电话告知通过初审者现场确认时间,报考人员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携带各类证书原件及报名材料至福建省血液中心办公室进行复核,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
(1)《2018年福建省血液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中心办公室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
(4)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省血液中心办公室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逾期不交,视为放弃。
(5)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复印件。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对符合报名条件通过初审的人选,按照闽人发[2007]104号、闽价费〔2007〕19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80元/人。
5、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如出现手机丢失等情况需更改联系方式需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我中心办公室。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由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福建省血液中心办公室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省血液中心网站( http://www.fjxyzx.org),不再另行通知个人,逾期视为放弃。
六、考核、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根据中心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西二环南路28号福建省血液中心518办公室
邮 编:350004
电 话:0591—83808825
E-mail:fjsxyzxbgs@163.com
十、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指导和管理下,由福建省血液中心具体组织。招聘的相关安排按我省有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福建省血液中心负责解释。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血液中心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275307(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举报电话),0591-83898609(省血液中心),0591-87855651(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
附件:
2018年福建省血液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福建省血液中心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