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司法局公开招收社区矫正及 安置帮教专职社工的公告
闽侯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专职社工 (以下简称社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专职社工的性质
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专职社工,是指具备一定条件、专门从事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的全日制专业人员,属于编外聘用制人员,按照合同制管理。主要工作任务是协助基层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全县共招聘专职社工11名。招收岗位有竹岐所1名,上街所2名,大湖所2名,鸿尾所1名,廷坪所2名,小箬所1名,白沙所1名,南通所1名。
三、报考条件
(一)户籍在闽侯县,并有固定居住场所的;
(二)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具备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六)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5日—11月9日,每天早上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设在闽侯县司法局一层社矫科,联系人:林雨琦、许榕,联系电话:22068148;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招聘专职社工报名表2份,报名者通过闽侯政务网(网址 :www.minhou.gov.cn)或闽侯普法网 下载后自行填写;
3、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报名者应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核查发现属伪造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时间及招聘程序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方式,按报名岗位分别录用,每个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至少要达到1:2,一人只能报一个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最后一名拟聘人选出现相同笔试分数的,加试一场笔试,由笔试分数高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聘用前有考核不合格或有弃权的考生,按照未录用考生划线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否则,自行负责。
笔试时间,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工作待遇
空缺在职社工离岗后,被聘用的专职社工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与县司法局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待遇。
聘用期内因考核不合格或本人辞职而空缺的社工职位,按照未录用考生划线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有关事项
(一)专职社工招聘工作由县司法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笔试考场由县司法局联系确定。
(三)专职社工应服从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
本公告由闽侯县司法局负责解释。招聘公告在闽侯政务网(www.minhou.gov.cn)、闽侯普法网上公告。
附:2018年闽侯县招聘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专职社工报名表
闽侯县司法局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