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统计局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十九大之后首次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具有重大意义。目前,我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准备工作已进入组织实施阶段,为了进一步加强统计基础建设,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照福建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负责组织开展普查工作人员的招聘工作。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面向社会招聘普查工作人员5名。
二、招聘条件
(一)经济贸易类、统计学类、会计与审计类专业、计算机类专业,能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
(二)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23-40周岁,工作经验者优先,男性优先。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未受过刑事处罚。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
三、管理模式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两年,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继续聘用。
四、薪资报酬:3000-4000元/月,享受五险一金、年终考核奖金等福利待遇。
五、工作地址
工作地址:福建省统计局(福州市华林路196号)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10月15日-10月24日,8:30-12:00,15:00-18:00 (双休日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福州市六一北路558号金三桥大厦A座6层)
(三)应聘报名人员携带资料:个人简历一份(贴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个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
应聘人员报名后,经面试,择优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应聘人员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