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厦门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2018年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单位发展需要,为充实中心站和海洋业务技术人员队伍,我站将组织开展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劳务派遣制用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国家海洋局厦门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以下简称中心站)隶属于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民事业单位,位于厦门市思明区,持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书、测绘资质证书(丙级)、海域使用论证乙级证书,具有海洋环境监测、海洋环境预警报、海洋灾害评估、海洋环境评价、海域使用论证和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测公正数据的资质。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崇武海洋站监测员2名,主要从事海洋基础观测、监测工作和项目开发工作。
(二)招聘条件:见附件1《招聘计划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学籍、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国家海洋局厦门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技能测试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本次招聘采取网上邮箱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自公布之日起2周)按照我单位要求将应聘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发邮件至xmrsk@eastsea.gov.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名称+考生姓名”(请勿重复投递)。
(二)网上提交以下应聘材料:《2018年国家海洋局厦门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公开招聘报名表》、学历证明、学位证明、以及能证明本人在校或者工作期间的相关业绩材料(含发表论文、参与课题、项目证明、工作能力介绍等)、联系方式。
(三)我单位将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按照招聘条件筛选,入选人员由人事部门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四)考试方式: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全面考察考生综合素质;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动手能力、仪器设备操作技能。
(五)根据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综合确定录用人选。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一)派遣制用工:由人才服务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崇武站或中心站工作。
(二)待遇:聘用人员与同类岗位劳务派遣人员同工同酬。“五险一金”按属地化相关规定办理,费用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分担。
(三) 试用期为三个月。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面试资格。
(二)请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参加考试,服从安排,遵守纪律。考试开始后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请考生于近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络。
(四)单位地址:厦门市环岛东路3909号,附近公交车站点为何厝边防派出所:乘坐公交至何厝边防派出所,往北步行100米。
(五)咨询电话:0592--5905386
附件1招聘计划表.xls
附件 2018年厦门中心站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国家海洋局厦门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