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安溪县统计普查中心工作人员通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遴选安溪县统计普查中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二、遴选范围
本县机关(含参公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品行端正;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试用期未满或未办理转正手续的;2014年12月后乡镇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服务期未满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未达到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试用期除外);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受党政纪处分影响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尚未作出结论的;报考者与所遴选职位构成《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中任职回避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要求
本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28日至29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位管理和考录股(县公务大楼524室);
联系人:林晓丽,联系电话:0595-23260317。
3.报名需提供材料
①报考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证件(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报考者应如实填写并提交《安溪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一式三份,可登录安溪人才网(http://www.anxirc.cn/)下载,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其中,属于党群系统的需经县委组织部同意。
③每位报考者须交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证件照需同时提交电子版,jpg或bmp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
4.资格审核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结果在安溪人才网予以公布。
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于笔试前一周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位管理和考录股领取《准考证》。如有特殊原因无法自己领取的,可委托他人携带身份证件(指代领人的身份证件)代为领取。考生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负责。
五、遴选方式
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1.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遴选名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否则可减少遴选名额。
2.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主要通过报考者对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和资料分析。该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报名人员可登录安溪人才网查看笔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遴选计划数,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二)考核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1:1比例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核。重点考核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被考核人选的笔试成绩以及考核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在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未发现影响遴选问题的,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办理调动手续。
八、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遴选资格。
2.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和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违反考试纪律的,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3.本次公开遴选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咨询监督
1.政策咨询电话:0595—23260317
2.监督电话:0595—23289589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安溪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