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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2018年漳州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
发布时间:2018.03.15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2018年漳州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闽教师〔2017104号)精神,漳州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1317名。现将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2318日至2000317日期间出生)。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必须在20187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8831日)。

 

  职位要求的“取得教师资格证”等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必须在2018318日前取得(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三证在2018318日取得视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者的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且能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72018318日前常住户口在我省的人员,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6年、2017年、2018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招考范围限在“本县”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8、具备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规定的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相关的工作经历,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截止时间为2018831日。

 

  9、招考职位中注明“专门职位”的,专门面向在招聘范围内服务且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三支一扶”中的“支教”人员进行招考。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优待政策。报考专门职位不享受加分待遇。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含教师),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含教师);

 

  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规章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教师),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含教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以上有关辞职、辞退、现役、试用期、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等资格条件,以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单位批准的时间为准,时间截止为2018318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截止2018318日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含编内教师),网上报名时应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未征得相关单位同意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请考生诚信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关于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情况说明》(此表格在“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http://www.zzsyzp.com)下载中心下载”,请考生详细阅读填写说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含编内教师)必须在2018531日前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情况说明,否则取消资格复审。

 

  已经在民办学校、企业等非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报考者,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辞职、报考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说明,否则取消资格复审。

 

  二、招聘职位

 

  具体招聘职位详见附件《职位条件一览表》。

 

  三、报名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网址:http://jszk.eeafj.cn/index.html),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8318日~324日。以市、县(市、区)为单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考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职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职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表上填写的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名称与教师资格证上名称一致,否则视为信息失真。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3、在网上报名期间,报考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将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的个人学习工作简历必须填写完整真实,否则资格审核将不予通过,后果考生自负。

 

  4、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5、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各职位的考试方式详见《职位条件一览表》,考试由报考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应加强指导和监督。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包含“中小学(含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

 

  2、报考中职校专业教师(不含基础学科)和中职实训指导教师,笔试只考“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全省统一为41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计算。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

 

  笔试满分为150分。报考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合格线为85分;报考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漳浦县、东山县、南靖县、华安县、长泰县、常山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教育系统的事业单位,合格线为75分;报考云霄县、诏安县、平和县教育系统的事业单位,合格线为65分。

 

  (二)资格复审

 

  考生进入体检环节时(其中: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和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进入面试环节时),报考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进入资格复核人员应提交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含编内教师)还须提供《关于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情况说明》,教育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

 

  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三)加分规定

 

  (1)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市直事业单位可享受笔试卷面分加3分,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可享受笔试卷面分加5分。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限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可享受笔试卷面分加5分。

 

  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指参加中央或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等项目,且于201891日前期满考核合格的具有福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或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

 

  (2)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可享有笔试卷面分加分待遇,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和全运会第2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冠军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第2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6名、全国年度最高级别比赛冠军的运动员加7分。

 

  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必须是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或福建省生源。其中,服役前须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在籍生,服役前为在校生、在籍生的须在退役后复学就读并完成学业毕业的,视为符合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长期(5年以上,不含5年)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5分。

 

  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3)符合以上(1)(2)条款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必须笔试卷面分达到合格线的方可享受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待遇。免笔试只进行面试或专业面试(或专业测试)不享受加分待遇。

 

  (4)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报,并于201857日—511日正常上班时间,报考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将有关加分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同时认真填写《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申请表》一份(到下载中心下载),报送报考单位所在地教育部门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5)加分的分值是按笔试卷面分总成绩折成百分制后进行加分计算。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折成百分制)与各项加分之和。

 

  (四)面试

 

  1、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职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

 

  2、考生须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入闱候考室,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五天下午17:30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单位确认,并及时报招聘主管部门备案,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自动放弃或审核未通过需要递补,由招考单位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研究批准,方可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有关面试方案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核准后将在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另行公布,未经核准的方案不得擅自组织实施,否则成绩无效。

 

  (五)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

 

  1、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卷面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卷面分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2、考试只笔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卷面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卷面分再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3、考试只面试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面试成绩相同时,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4、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教育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检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5、幼儿园教师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要求的通知》(闽教人〔20116号)文件执行,其他应聘人员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6、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7、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放弃,所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六、选岗

 

  同一职位有多个岗位的,按报考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序选岗。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再相同,以笔试成绩卷面分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卷面分再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若不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七、考核

 

  对体检结论为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考核开始时,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核实考核对象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发现考核对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查看对应案号并联系执行法院,函询、核实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进展情况。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的,应在招聘单位约定的期限内(最长不超过6个月)提供执行法院的书面证明,方可以进行考核;尚未履行义务的,取消其聘用考核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职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特殊情况需要递补必须报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核准。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必须在各县(市、区)政府网站、教育主管部门网站等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属于市直学校由市教育局下发录(聘)用文件;属于县区学校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人社局联合下发录(聘)用文件。同时按规定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

 

  (二)本次公开考试所招聘人员都实行试用期一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重新参加考试),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作出予以解聘或取消聘用资格。

 

  十、第二轮补充招聘工作

 

  经全省统一笔试、面试、考核聘用后,招聘岗位有空缺的市、县(区)教育、人社部门应及时将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报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核准,全市统一向社会发布第二轮补充招聘岗位。

 

  教育主管部门要按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核准的岗位及时登陆省教育考试院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录入。补充招聘岗位为今年各市、县(区)发布的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第一轮录用完成所余的岗位。第一轮已被聘用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充招聘。第一轮未被聘用的考生可根据发布的补充招聘岗位信息,填报1个岗位。教育主管部门要根据报考者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本方案规定和要求开展补充招聘工作。

 

  十一、其它事项

 

  (一)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体检环节过后发现考生资格条件或是提供虚假信息等需要取消资格,事前报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备案。

 

  (二)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8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涉及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是参考《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关于《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位)(含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历(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三)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且均为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及以上学历()。但如果已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职位专业要求的同级或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

 

  (四)拥有“双专业”(不含辅修专业)、“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且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何一个学历(位)报考,所学的专业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的查询平台可查询认证。

 

  “报考者的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且能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指的是:“报考者所持有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在学信网可查询认证,并且能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8831日)。”

 

  (五)职位条件一览表里面的学历类别要求为“全日制”是指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并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里面的学历类型为“普通”、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或“全日制”。

 

  (六)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必须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如,招考职位条件为:经济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报考者必须为经济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被授予经济学学士以上学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三者一致,方可报考。

 

  (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取得相关科学教师资格证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执行,由报考单位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说明。

 

  考生取得的教师资格证名称与职位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名称不一致时,按相应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进行认定,具体由市教育局负责认定。

 

  (八)对职位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条件一览表》为准。其中:芗城区生源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原全日制中等师范专业毕业生报考芗城区教师职位视为合格学历;报考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职位,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

 

  (九)关于递补环节,非考生主动放弃的职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需要进行递补,必须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十)此次各县(市、区)、台商投资区、常山开发区、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公开招聘的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在该县(市、区)或开发区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各教育行政部门应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任教岗位、服务年限、违约责任等事项。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以保证基层教师队伍的稳定。

 

  (十一)有关的考试成绩、加分、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对象等有关招考信息将通过市、各县(市、区)、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网站发布。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十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三)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用人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十四)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考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或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招考。

 

  (十五)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或招聘领导小组按照方案的规定负责解释说明。

 

  本考试方案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   1、《2018年漳州市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职位条件一览表》

 

  2、《2018年芗城区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职位条件一览表》

 

  3、《2018年龙文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职位条件一览表》

 

  4、《2018年龙海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职位条件一览表》

 

  5、《2018年漳浦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职位条件一览表》

 

  6、《2018年云霄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职位条件一览表》

 

  7、《2018年诏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职位条件一览表》

 

  8、《2018年东山县公开招聘中学新任教师职位条件一览表》

 

  9、《2018年平和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职位条件一览表》

 

  10、《2018年南靖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职位条件一览表》

 

  11、《2018年长泰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职位条件一览表》

 

  12、《2018年华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职位条件一览表》

 

  13、《2018年台商投资区公开招聘小学新任教师职位条件一览表》 

 

  14、《2018年常山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职位条件一览表》

 

  15、《2018年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职位条件一览表 》

 

  漳州市教育局:咨询电话2049362,监督电话2063942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310

 

 

 

 

 

附件:

 

漳州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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