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小学、幼儿园编外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
各小学、幼儿园:
针对我区当前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整体缺编的现状,为确保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根据区委编办、区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解决小学教师短期紧缺问题的工作意见》(泉港教综〔2016〕216号)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秋季小学、幼儿园编外教师招聘工作知如下:
一、确定招聘岗位职数
1.根据2017年秋季各校生源预测数及教师编制情况,请各校(园)按照《2017年泉港区各小学、幼儿园编外教师招聘岗位控制数》(含2016年度已招聘人数,附件1),确定本校编外教师招聘学科及人数。
2.各中心小学要做好对所辖小学师资的科学调配,根据学校编制数合理安排教师,超编学校的教师要交流调整到缺编学校。学校不得聘用编外教师从事功能室管理等岗位。
3.各幼儿园要根据本园教职工配备总数范围内将保育员、炊事员等人员纳入招聘范围。所聘工勤人员需熟悉岗位职责,身体健康,年龄为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内。
二、发布通告组织招聘
各小学、幼儿园要参照《2017年泉港区 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教师通告》样式(附件2),制定招聘通告,于6月20日前报送人事股审核后在学校网站或通过学校公众微信号
等发布,并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鼓励优秀人才积极应聘;
6月25日前各小学、幼儿园组织报名、审查资格后报送人事股复审(需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面试方案;
7月5日前各小学、幼儿园组织面试;
7月15日前各小学、幼儿园将《泉港区 小学(幼儿园)招聘编外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式3份)及《2017年秋季 小学、幼儿园编外聘用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4)报送人事股审批。
三、规范招聘程序
1.各小学、幼儿园要根据《2017年 小学(幼儿园)公开
招聘编外教师通告》的要求,对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教学面试、组织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等环节严格把关,规范运作,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真正把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人员招聘到校(园),担任教育教学工作。
2.2016-2017学年度在聘编外教师符合招聘条件的可根据年度考核情况给予续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再聘用。
附件:
泉港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