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系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高等公办学校。现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7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0年2月4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届别认定以该认证书年份为准;各项资格证书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2016年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http://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省教育厅网(http://www.fjedu.gov.cn)、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xmoc.cn)和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http://zp.fjkl.gov.cn)上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18日8:00至2016年3月3日17:00
2.报名方式: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直接通过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http://zp.fjkl.gov.cn),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网上报名、网上缴交报名费80元/岗位、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成功后3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其报名费将通过网络银行退还至原缴费银行卡。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材料,其中包括: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学位原件、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其中2016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可延至公示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3)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复印件。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的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数确定,笔试合格线为60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4.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在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http://zp.fjkl.gov.cn)上发布。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在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布。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 址: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厦门市翔安区洪钟路4566号)
邮 编:361100
电 话:0592-7769369 柳老师、朱老师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和我院共同组织实施。省教育厅监察室、省教育厅人事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53491(省教育厅监察室)、0591-87091212(省教育厅人事处)、0592-7769307(学院纪检监察室)。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