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方志委招聘工作人员启事
因工作需要,福州市方志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从事行政事务、编辑工作的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
3、热爱工作,责任心强,思路清晰,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不限。要求有一定行政事务工作能力、有较强文字功底特别是编辑能力,熟悉办公自动化系统操作,在同等条件下,汉语言文学、汉语言、编辑出版专业或有从事文字工作两年及以上者优先。
5、鉴于考虑事务性工作需要,以及本委人员年龄、性别比例等因素,要求拟招聘工作人员为男性、30周岁以下。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2月20日;
2、报名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座8层;联系人:翁月明、陈敏;联系电话:0591-83351787,0591-87115965。
三、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需提供个人简历及身份证、学位学历证书及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考核方式
1、笔试。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情况先组织笔试,笔试主要考察文字编辑能力,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实际招聘人员与参加面试人员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3、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确定拟聘人选;
4、拟聘人员经政审、体检合格后确定正式聘用。
五、其他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由本人与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劳动合同每两年签订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