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省级机关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福建省级机关医院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能胜任岗位工作;
3.应聘人员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所有岗位均要求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13日及以后出生);
5.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3日)。
二、岗位名称及要求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招聘 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要求 |
01 |
口腔科医师 |
4 |
口腔医学、口腔临床医学(牙体牙髓病学方向)、口腔临床医学(口腔预防医学方向) |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
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应为临床医学专业或与岗位要求专业相同或相近 |
02 |
心血管内科医师 |
1 |
内科学(心血管内科方向)、临床医学(心血管内科方向) |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
03 |
神经内科
医师 |
1 |
内科学(神经内科方向)、神经病学、临床医学(神经内科方向) |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
04 |
耳鼻咽喉科医师 |
1 |
临床医学(耳鼻咽喉科学方向)、耳鼻咽喉科学 |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
05 |
内科医师 |
1 |
临床医学、内科学(呼吸内科方面)、内科学(心血管内科方面)、内科学(消化内科方面) |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
06 |
急危重症科医师 |
3 |
临床医学、急诊医学、重症医学 |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
07 |
麻醉科医师 |
1 |
麻醉学、临床医学(麻醉学方向) |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
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应为临床医学专业或与岗位要求专业相同或相近 |
08 |
妇产科医师 |
1 |
临床医学(妇产科学方向)、妇产科学 |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
09 |
眼科医师 |
1 |
临床医学(眼耳鼻喉方向)、眼科学 |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
10 |
放射科医师 |
2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
具有1年及以上放射影像相关工作经历或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考试合格(2010年及以后参加规培暂未取得合格证书的,以规培结业综合考试成绩公布时间为准) |
11 |
放射科技术员 |
2 |
医学影像技术、
医学影像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大专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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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财务科职员 |
1 |
会计(学)、财务管理、会计与审计、会计(财务)电算化、会计与统计核算、财务信息管理、会计电算化、财务会计(教育) |
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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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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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省级机关医院网站(www.fjsj.com)、福建省级机关医院主管部门门户网站(www.fjphb.gov.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招聘方案网上公布时间:2015年11月13日——2015年11月24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6日- 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将报名材料报送到福建省级机关医院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包括:
(1)《福建省级机关医院应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
(3)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或学历、学位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省级机关医院人事科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
3.报名收费办法: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规定,对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收取报名费80元/人。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五、考试
1.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01-11岗位考试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根据笔试和技能测试的合计总分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12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合格线为70分。
4.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福建省级机关医院人事科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
5.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6.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省级机关医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目(网址:www.fjsj.com)。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要求各项资格条件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级机关医院人事科(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建邦大厦402)
邮 编:350003
电 话:0591—87834216
E-mail:jgyyrsk@163.com
十、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福建省级机关医院共同组织实施。招聘的相关安排按我省有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福建省级机关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福建省级机关医院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275307(省卫计委); 0591-88013120(省级机关医院)。
福建省级机关医院
2015年11月13日
附件: 福建省级机关医院应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