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国土资源局南康分局关于招聘土地执法监察大队协管员的公告
为加强全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一批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热爱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3、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1997年10月1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31日后出生);
4、高中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农村户口可放宽到初中以上学历);
5、男性身高要求1.65米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55米以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为20人(其中男性17人,女性3人,如男性报考人数不足34人,女性报考人数不足6人,则按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2:1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6日至26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赣州市国土资源局南康分局人秘科(南康区蓉江街道办事处泰康中路58号)。
3、联络方式:
联系人:肖学晶 联系电话:6612690,手机:13766342888
4、报名人员应提供的材料:(1)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退役军人需持退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2)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的证明材料。(3)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二)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退役军人或大专以上国土管理类专业人员面试成绩可加5分。面试时间、地点另定。
(三)体检。面试后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若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
(五)聘用。公示结束后,如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人员按一聘壹年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三个月)。聘期满后根据需要可以续聘。
四、工资福利待遇
月工资1800元。其他福利待遇按赣州市国土资源局南康分局的相关规定执行。
赣州市国土资源局南康分局
2015年10月15日